四川省公安厅昨日召开“实施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便民措施”新闻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起,我省流动人口可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等相关出入境证件。
便民措施惠及四类人群
据省公安厅副厅长岳德松介绍,此次出台的便民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在成都市公安局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成都市户籍人员的外省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非成都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二是60周岁(含)以上的外省居民可以在我省暂(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
三是外省居民可以在我省暂(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就近提交换、补发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
四是符合条件的我省居民可以在省内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团队旅游签注申请。
符合条件的30日内签发
享受上述便利政策的居民申请相关出入境证件,除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保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校证明;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对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解读
适用对象和条件不同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张焰介绍,“外省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在成都市或我省其他暂(居)住地就近申请证件;“省内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是指属于我省常住人口而在省内非户籍地工作、学习、生活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可在省内就近申请。
受理机构有区别
外省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除60周岁(含)以上的外省居民办证和就近换、补发证件申请可在全省范围暂(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外,其余只能在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暂不包括港澳通行证
据了解,外省流动人口可异地办理的出入境证件中,暂不包括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件。张焰表示,由于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申请量比较大,公安机关将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推出此项业务。
(记者 夏修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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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立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目前已完成《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代拟稿)》的起草修改等工作,正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尽快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为流动人口管理和推行居住证制度提供法律支撑。
同时,省公安厅拟搭建省级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并逐步整合公安、计生、民政、住建等部门信息资源,掌握全省城镇实有人口情况。省公安厅目前已制定省级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初步方案,近期将开展技术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发改委,争取正式立项。
(记者 夏修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