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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可量化可提升可感受可持续的司法公正

2013-07-31 13:50: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努力打造可量化、可提升、可感受、可持续的司法公正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海萍

  7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在吉林长春召开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这是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议上所做的重要讲话,通篇贯穿了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精神,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紧紧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深刻分析了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指出了制约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问题,准确定位了人民法院在新时期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周强院长的讲话,继往开来,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求真务实,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强烈的法治精神,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针对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四川各级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长春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战略,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努力服务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扎实提升队伍素质,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打造可量化、可提升、可感受、可持续的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提升审判质效,努力打造可量化、可提升的司法公正

  周强院长指出,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重要论述,抓住了人民法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环节,找准了人民法院推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要途径。而司法公正是建立在每一件具体个案之上的,是可量化、可比较、可提升的。加强司法公正,必须狠抓执法办案这个核心,切实从每一个案件抓起,才能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公正。近年来,四川法院依托信息化审判管理体系,以全国先进法院为追赶目标,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依托信息化审判管理体系,努力打造可量化、可提升的审判质量效率体系,不断提高司法公正水平,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的质效指标体系,制定完善全省三级法院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统一评估标准,使司法公正成为可以量化比较的业绩。二是确保质效指标体系客观真实。将网上办案系统、司法统计系统与审判质效考核系统进行整合归并,确保审判质效数据可核查、司法公正的绩效评价客观真实,建立了审判质效评价比较的客观基础。三是构建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以争创全国一流业绩为目标,建立了季度质效排位和年终考核机制,使司法公正成为可推动可追赶的目标,充分激发各级法院的内生动力,形成追赶一流目标的争创局面。四是充分发挥审判质效核心指标的导向作用。把反映司法公正的主要指标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服判息诉率、调撤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审限内结案率、信访投诉率等指标作为核心指标,加大考核力度,着力形成核心指标对司法公正的有力促进、引导,切实加大司法公信建设提升力度。五是完善审判质效分析制度,实现司法公正建设的科学发展。建立和完善院长主持的审判质效定期分析会议制度,查找审判工作短板、加强分类指导、案例指导,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起到促进各级法院主要领导把抓全局与抓审判紧密结合,扎扎实实抓好司法公信建设的积极作用。去年,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指数达97.13,同比提升5.09分,一审、二审服判息诉率分别为93.46%、99.21%,同比提升1.51、0.4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87.05%,同比提升20.81个百分点。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以长春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加强审判管理,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审级法院的具体情况,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优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审判管理在提升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全省法院司法公信建设的指导力度,在司法公信建设上规划实现更高的要求目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形成促进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

  二、服务工作大局,推动建设良好法治环境,努力打造有作为、有影响的司法公正

  周强院长强调,司法是履行国家职能、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方式,是党和国家大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才能实现司法的价值和功能。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提升法院工作的影响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建设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四川法院始终立足自身职能,遵循司法规律,找准为大局服务的方向,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积极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围绕涉及全省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社会管理等方面,着眼防范法律风险、诉讼风险,加强调研,提出了数百项司法建议,80%以上得到采纳,增强了法院工作的主动性。如“4·20”芦山地震发生后,根据“5·12”地震的处置经验和“4·20”地震发生后的实际情况,四川高院及时出台涉芦山地震审判执行工作两个《指导意见》。同时提出了处理灾区突出涉法问题的司法建议,得到高度重视,被省重建委转发各涉灾地区和有关部门参考借鉴,积极维护了灾区社会大局的稳定。二是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司法个案,树立司法的公信和权威。如依法审判的王立军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传递了司法正能量。三是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积极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分流化解。四川法院在当地党政的主导支持下,积极推进“诉非衔接”,以万人诉讼率的降低为要求,进一步促进类型化、专业化、行业化调解组织的建立发展,在促进新型社会管理组织的培育完善,提升社会自律和自我修复完善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进入法院的诉讼增幅显现出减缓的态势,当地的法治意识和水平也得到促进提升。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按照长春会议要求,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努力发挥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职能,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扎实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依法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依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司法的评价和指引功能,精心审理社会关注的司法个案,发挥好法制宣传职能,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

  三、扩大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努力打造看得见、可感受的司法公正

  周强院长深刻指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史,就是一部司法为民的历史;人民司法事业的优良传统,集中体现在司法为民上;提升司法公信力,重点在基层,基层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这一深刻论述充分表明,只有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真正使基层成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阵地,打造人民群众看得见、可感受的司法公正,使法院工作被人民群众认识、理解、认同,才能有效转化为现实的司法公信力。近年来,四川法院大力实施“阳光司法”、“基层基础”工程,努力推动“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社会大众化、多样化司法需求进一步满足,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去年全省法院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1.69个百分点,让更多基层群众亲身感受、理解认同了司法公正。一是全面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在全省法院推进建设功能完备的诉讼服务中心,把原来分散在审判工作各部门各环节的近数十项诉讼事务,集中推向前台现场办理。同时大力推行网上诉讼服务,提供法院大门外的一站式服务,减少诉累,方便了群众;二是抓住群众关注点,落实司法公开。以社会高度关心的执行公开为重点,依托信息化的支撑,努力解决执行公开问题,实现申请执行人可全面查询、阅看执行的流程、结果及依据。同时大力推进诉讼资产网上拍卖平台建设。通过执行公开,让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了解得清清楚楚,看得明明白白,进一步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三是体现司法亲民。四川法院结合民俗民情,连续两年在春节元旦期间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集中审理执行一批涉民生案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和省委王东明书记、魏宏省长等5位领导批示肯定。全省法院还积极开展类型化服务,在交通不便的山区、边远地区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对案件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案说法,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在案件多发地区和工业园区,积极探索“社区法庭”和“法官工作站”工作机制,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指导等作用,提高纠纷化解效能。在人口密集城市,把“一站式”服务功能向法庭延伸;四是努力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和法庭。把基层法院争创“两个一流”的效果要求在“三型法院”的打造中呈现,努力使每一个基层法院都成为展示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矛盾化解、法制宣传的形象大使。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按照长春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拓展司法公开内容,创新司法公开方式,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和民意沟通制度,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进一步固本强基、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更好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化解纠纷、便民利民的重要作用。

  四、改进素质作风,打造一流队伍,努力实现可追求、可持续的司法公正

  周强院长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关键在队伍,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坚持不懈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这充分说明,建设司法公信关键在人,只有努力建设一支作风正、业务精、奋发进取的法院队伍,司法公正才可实现、可持续、可提升。近年来,四川法院把打造一流队伍作为争创“两个一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以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素质,激发法官自觉维护公正、不懈追求公正的动力和活力。一是大力实施文化强院战略,提炼和弘扬“公正为民、求实奋进”的四川法院精神,加大优秀法官的正面宣传力度,增强法官群体的文化认同、价值认同,营造追求公正、追求卓越、奋发进取的法院文化氛围,全省3个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文化建设示范法院”。二是以选人用人为导向,形成良好风气。全省法院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加强考核与激励机制建设,建立网上自动生成、自动考评、自动排位的审判质效评价系统。省法院出台鼓励干警以业绩求进步的5个指导意见,配套完善注重实绩的领导干部选任、办案排头兵评选等制度,提升法官的职业荣誉感,突出崇尚实干、追求公正的良好环境。三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出台作风建设“三项规定”、“四项要求”、“三条禁酒令”,扎实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审务效能督查,去年全省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同比下降41.67%。四是强化能力培训,注重素质。近年来大力加强了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实现培训面特别是对基层法官和民族地区法官的培训面的大幅扩展,今年对基层法庭庭长还要全部进行一次培训。争创“两个一流”一年多以来,全省法院队伍上下齐心,形成了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争创工作氛围和格局,为推动司法公信力提升提供了持续不断的动力。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按照长春会议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切实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法院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实现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藏汉、彝汉“双语”法官培养,建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大力推进网络培训,进一步扩大干警培训面,不断提升全省法院队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长春会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四川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忧患意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凝心聚力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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