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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惠安:侦监工作实现从事后审查到案前预警

2013-07-31 10:27: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凭借“刑拘人员情况”周报表,从2012年7月起,福建省惠安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立案活动的监督,实现了从事后审查提前到案前预警的转变,效果显著。

    据了解,该院的“刑拘人员情况”周报表上记载的是上一周刑拘入所人员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刑拘入所时间与期限、办案单位与承办人员等情况。该院侦监科负责人介绍,有了周报表,不单是对公安办案信息的掌握从时间上提前了,通过分析刑事案件动态变化,对引导侦查及案件的“拔高”立案或降格处理等情况的监督更加有的放矢。

    2012年8月,惠安县公安机关开展“经侦百日会战”。周报表显示,信用卡诈骗案立案数大幅上升。该院侦监科随即指定专人联系公安承办人,了解刑拘对象的基本案情。在陈某涉嫌信用卡诈骗1.4万余元一案中,检察官发现涉案金额中包含了4000多元利息,实际消费透支为9000多元,未达到1万元追诉标准,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撤案,并对陈某予以释放。

    发现报表中出现新类型、疑难、重大案件时,该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把疑点或不规范取证及非法证据排除解决在案件报捕前。在洛阳边防派出所成立后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中,检察人员及时到场,帮助引导证据的转化固定,确保侦查取证活动依法规范。结果,这起涉嫌出售非法制造发票案报捕次日嫌疑人即被批捕。

    利用“刑拘人员情况”周报表,还可对办案期限进行监督。向某等三人涉嫌抢劫一案于今年5月7日刑拘。6月6日,刘科长从周报表上“算”该案时限:“结伙”抢劫,刑拘期限可延至30日,当日到期应报捕,但到了下午科里仍未收到该案。他马上让干警向侦查人员了解情况。原来,侦查人员忘了5月份有31天,以为是6月7日到期。经提醒后,侦查人员在当天下午赶在下班前将案件报送。

    一年来,该院纠正公安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12件13人,防止三起案件超期羁押。

    事前监督受到惠安县公安机关的欢迎。刑侦大队负责人说,这样的监督使得办案无超期,执法更规范,报捕案件质量提升了。今年前7个月,该县公安机关报捕的案件中没有因犯罪嫌疑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不捕;执法办案中被纠正的不规范行为,在类案中不再出现。(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刘宪章)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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