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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开绿灯,导盲犬进地铁为何还吃“闭门羹”

2013-07-31 10:22: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在北京地铁看到一名盲人携带导盲犬准备进站,被工作人员阻拦。此事引发了关于“导盲犬能否进地铁”的热议。记者采访调查发现,现有法律允许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但由于规定过于粗疏加之缺少配套实施细则,现实中盲人携带导盲犬出行仍然经常遭拒。

    2008年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增加了这样一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这是导盲犬第一次出现在国家法律中,并获得随主人出入公共场所的权利。而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又重申了这一权利:“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有了法律法规的授权,导盲犬出行可以“一路绿灯”了吧?但北京市残联维权部副主任韩淑琴对此并不乐观。她告诉本报记者,上述规定太过笼统,条文本身不够明晰,如对公共场所包括哪些场所、有关规定指哪些规定、侵犯盲人出行权利须承担什么责任等问题,都没有明确。因此,若盲人出行权利受到侵犯,即使提起公益诉讼,也面临法律依据模糊的问题。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全国已有12个省市通过养犬管理条例或残疾人保障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合的权利。但只有上海、浙江、深圳等六省市明文规定盲人可携带导盲犬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也有的省市列举了公共场所的范围,包括图书馆、医院、候车厅等。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发生地——北京,在2011年底修订、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并未将盲人可携带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写入。

    也存在地方法规与残疾人保障法、条例“打架”的现象。致力于残疾人权利救济十余年的法律志愿者、律师卢子明告诉本报记者,很多城市的养犬管理条例都指出,禁止大型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少部门“理所当然”地将体格高大健壮的导盲犬拒之门外。这种“有关规定”让盲人携带导盲犬乘车的权利变得更难实现。

    在大陆首家导盲犬培训中心“中国导盲犬大连培训基地”网站上,记者学到许多知识:导盲犬不是宠物,它和警犬一样都属工作犬,经过严格的选拔、培训,方能成为盲人合格的“眼睛”。导盲犬性情非常温顺,目前尚未发现有导盲犬伤人事件。

    韩淑琴和卢子明均认为,残疾人保障法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其效力高过地方法规。地方法规若与此冲突,理应以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为准。

    “导盲犬的培训管理、资质认定具体应由哪个部门负责,进入公共场所的管理办法,盲人携带导盲犬出行权利受侵害后如何维权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解答。”韩淑琴说,导盲犬能顺利出行,还有很多法律空白需要填补。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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