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全省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为契机,仙居县集中精干力量彻底化解了一起时间跨度长、社会各界反响强烈的以“8·18案件”为主体的系列案件。
随着“8·18”系列案件的105户债权人全部领到了被拖欠12年的案件执行款,这起历时12年,涉及浙皖两省三县121户,案中案、连环案4大系列共计133件,标的3000万余元的疑难复杂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贤良、刘树枝近日对仙居成功处置疑难复杂系列案件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一场交易,结下12年积怨
2001年9月23日,郭某、王某(系兄妹,下称郭王)与张某、胡某(下称张胡)签订了购买位于仙居县环城西路7间4层框架结构房屋的协议,总价为240万元,因资金不足,郭王当时给付张胡190万元。
因土地属集体性质,故房产证未办下来。即便如此,不久,郭王又加建了3层半,并进行了装修,其中一楼改建为批发部,二楼装修后办起餐饮,三楼及以上为宾馆。
2002年至2005年,张胡以对方拖欠房款等为由起诉郭王,要求返还房屋。2004年12月,台州市中院认为该起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判决房屋返还张胡,张胡返还购房款,郭王不服上诉。2005年3月,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此后,双方就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及损失再次起诉。
2008年7月,根据郭王的申请,台州市中院决定撤销原判决予以再审。2009年5月中院作出判决:房屋返还,张胡给付郭王630万元。张胡不服上诉,2010年初,省高院维持原判。
一场大火,点燃所有矛盾
然而,官司尚未了结,更大的灾难降临郭家。
2006年8月18日凌晨,郭王父母在房产底层开的批发部发生火灾,火灾夺走了七条生命,其中郭王双亲被烧死,宾馆房客四人被熏死,一人跳楼摔死。
这场大火,点燃了所有潜藏的危机,将原本是房产双方、债务双方之间的矛盾迅速扩大。
由于郭王父母双亡,且郭王因买房、官司等债台高筑,还要承担火灾造成的死亡赔偿款87万元,并且父母开批发部时留下的849万元债务(本金)根本无力偿还,郭王一时之间承受不了生命之重。
而张胡则认为房产证不办下,银行无法贷款,根本无法筹措到630万元钱。此外,该案涉及的其他相关方则因为时间被拖太久且无法解决,从而采取上访等各种过激手段向政府施压。
狠下决心,将矛盾抽丝剥茧
此案涉及房产买卖系列4户2件; 债权债务系列105户121件;火灾引起的人身伤亡系列7户7件、财产损失赔偿5户3件,关系复杂,矛盾重重;且案件牵涉的部门多,法律关系又极其复杂,让化解难上加难。
但是面对着积压了多年的这块“硬骨头”,仙居县委政府梳理千头万绪,狠下决心,务必将这块“硬骨头”啃下来。
通过一次次分析会诊,工作组找出了案件的核心矛盾,即房屋买卖纠纷,而大火引发的次要矛盾中,五位遇难者的赔偿又是主要方面。剥离了主次矛盾后,2006年,仙居县与五位死者家属达成了垫付5万元先予火化协议。2008年8月,垫付了剩余的赔偿金。死者赔偿一事的成功了结,成为彻底化解这一系列矛盾的助推器。
直击矛盾漩涡,难题层层化解
打蛇打“七寸”,要彻底解决该难题,就要直击纠纷的核心,即房屋买卖案件。
2010年判决后,郭王要求对方即付630余万元,并要求赔偿因火灾导致房屋空置损失350余万元及纵火损失等,张胡表态由法院拍卖房屋给付案款。由于该房证照不全、部分违章,依法不能拍卖。对此,仙居县委政法委牵头先后召开11次协调会,房屋产权证终于办妥。
火灾后,众债权人纷纷要求分割讼争房产,经工作,郭王承应了父母经手的债务。经过县委政法委及相关部门的反复工作,今年3月,各方当事人终于陆续签订相关协议,仙居法院免去全部诉讼、执行费用共30万元,郭王放弃安置费,为众债权人提高10%受偿率,每位债权人可获得67%的赔偿,不足部分债权人自愿放弃。
5月31日,相关单位领导21人合力做郭王的工作,连续15小时,郭王最终在协议书上签字。至此,该起历时12年的疑难复杂案件得以彻底破解。
仙居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中华在谈到攻坚这起系列复杂案件时感慨颇深:“当郭王把钥匙交到法院那一刻,压在我们心头的大山总算放了下来。该案件能成功破解,离不开各方的重视,比如在处置死者赔偿过程中,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曾亲赴金华接访死者家属代表,对善后处置工作还作了重要指示。另外,也离不开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此外,这个案子的解决,不仅让郭王等人卸下了沉重的怨恨、沉重的债务,对于仙居的平安稳定更是意义重大,树立了司法公信和政府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