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东阳进行动员部署。沈阳市检察院从现在起,将利用下半年的时间,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分期分批、热烈有序地开展各项教育实践活动。
会议明确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安排。按照沈阳市委部署,沈阳市检察院和三个派出检察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为全市第一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检察机关。张东阳检察长要求,沈阳市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全面理解和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一总要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突出领导带头、突出整风精神,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深化检察改革结合起来,促进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沈阳市检察院党组早在六月初就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筹备组,并率先开展了前期调查研究和资料收集工作,7月12日,沈阳市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市动员大会的精神,随后完成了对工作方案的意见征求。本次会议中,全体参会人员对沈阳市检察院党组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