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江苏全省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交流会在南京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李小敏,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妇联主席张京霞、省公安厅副厅长秦军分别就全省妇联组织、公安机关做好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作部署,省妇联副主席陈芬主持会议,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宁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省始终把反对家庭暴力作为平安家庭创建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先后建立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伤情鉴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等制度和反对家庭暴力预警、司法维护、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又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出台了《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为做好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李小敏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反对家庭暴力、建设平安家庭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家庭暴力是人性之恶、家庭之痛、社会之患,反对家庭暴力是公民教育之本、社会管理之重、法治建设之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平安江苏的重要基石是平安家庭,发挥家庭对社会的调节作用和家庭的社会化功能,通过构建每家每户的“小平安”,汇聚整个社会的“大平安”;充分认识平安家庭建设的当务之急是防治家庭暴力,针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普遍性、危害性和反复性,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有效防治家庭暴力行为,为平安家庭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充分认识防治家庭暴力的治本之策是法治,通过强化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深入开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家暴行为的发生。
李小敏强调,防治家庭暴力,要树立保护弱者、保障人权的工作理念,强化不容忍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意识,依法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要坚持预防为主、早期干预的工作原则,努力探索源头预防措施,及时发现控制家庭暴力苗头,强化对家暴行为的干预,最大限度把家庭暴力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最大限度减少家庭暴力带来的危害;要构建预防、保护、惩戒相结合的工作体系,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等措施努力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通过强化庇护、救助、法律服务等措施依法保护受害人,通过追究刑事责任、行为矫正等措施依法惩处教育施暴者;要完善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妇联组织的协调推动作用,发挥各方面力量的参与作用,共同防治家庭暴力。
甄砚在讲话中指出,江苏的妇女儿童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特别是防治家庭暴力工作更是不断创新,推出了许多可供借鉴的务实举措。这次推出的防治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有助于实现从事后惩治救济到事前防范制止的转变,既教育震慑了施暴者又及时保护了受害者,值得全国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她要求妇联组织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容许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造成伤害;要强化源头维权,继续推进法规政策建设,在反对家庭暴力地方法治建设上取得突破;要发挥好各级妇联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载体优势,做好宣传倡导、教育培训、维权服务、建立互动联系机制、创新反对家庭暴力的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各市及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试点县(市、区)妇联、公安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国妇联权益部,北京、天津、辽宁、山东、湖南、重庆、宁夏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等省(区、市)妇联和公安机关的负责同志,以及全国妇联维权特聘专家应邀参加会议。会上,南京市公安局、苏州市妇联、南通市妇联、高邮市法院、徐州市民政局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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