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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李沧法院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约速裁

2013-07-28 15:41: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被告人吕明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随着法槌的落下,吕明满怀感激地向案件的主审法官深深鞠了一躬。走出法庭,吕明对笔者说:“公司刚起步,本以为案子处理会时间长,公司没人管,肯定要黄。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结案了,公司可以正常运转了。我一定接受教训,通过合法经营,回报社会。”

吕明的这起案件由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从公诉、立案、庭前调查、庭审到宣判,只用了7天的时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李沧法院于今年初探索建立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约速裁机制,上半年共审结简易程序案件122件,当庭宣判率达97.54%,平均审理周期为23天。

立案把关 严控审限

李沧法院立案庭庭长孙海翔向笔者展示了立案审查的环节和流程。

在李沧法院,主要有3类案件被纳入刑事速裁工作范围: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于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但因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等原因处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先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必要时再转为普通程序。对于简易程序案件的审限,李沧法院做了严格限制:独任审判的原则上不超过15天,合议庭审理的原则上不超过30天。一旦在立案阶段被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审限被严格控制,在规定审限届满的临界点,将由系统自动催办。

集中起诉 集约审判

在李沧法院,笔者还观摩了一次简易程序案件的集约化审理,从下午1点到6点,1名法官、5个小时、5起案件。所有案件均有公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但均当庭宣判,平均庭审耗时不到1小时。

李沧法院刑庭庭长李文颖告诉笔者:“法院与公诉机关沟通商定公诉机关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集中起诉,专人出庭支持公诉。我们再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及数量,指定专人集中审理。我们还明确了庭前准备三件事:一是认真阅卷,掌握争议焦点;二是提前调解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促成和解;三是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提供量刑参考。”

据了解,李沧法院刑庭现有4个刑事办案组,平均每周分别排期开庭一次,每次对4至5件案件进行集中审判,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今年上半年,该院已审结刑事案件214件,结案率达86.99%,平均审理周期仅为37天。

统一尺度 确保公正

“这是救命钱啊,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拿到62万元赔偿款,臧大爷显得很激动。臧大爷的儿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孙子受重伤,家境的窘迫让臧大爷束手无策,是李沧法院的速裁机制帮他走出了困境。

为防止法官在简易程序当庭宣判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或者先定后审,使庭审流于形式,李沧法院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案件的公正审理。一是对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及贩卖毒品等多发性案件进一步细化了裁判尺度,实行规范化量刑。二是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在庭前制定简易程序案件裁判预案,由庭长、分管副院长把关、监控,保障裁判的量刑均衡。三是将民事部分实际赔付作为当庭宣判的刚性条件,只有被害人得到实际损害赔偿,案件方可当庭宣判,被告人才可能被判处非监禁刑。

“一些简单的刑事案件,尤其是轻罪案件的被告人,通过速裁机制快审快判,一方面可以减少羁押时间,节约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可以让被告人尽早回归社会,突出挽救教育和感化的职能。”该院副院长崔红红说。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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