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不断丰富拓展司法拥军服务的内涵和渠道,司法拥军的“福建经验”不断深化发展,司法拥军工作朝着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全面推进。
以健全长效机制为基,推进司法拥军规范化,是福建法院司法拥军工作的前提保障。全省法院坚持从思想基础、组织保障、制度规范等入手,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拥军工作科学化水平。福建高院党组结合实际,把涉军维权、司法拥军工作列为全省法院重要司法品牌,实行项目化管理、实体化运作,凝聚系统合力,增强内生动力。全省法院都建立了由法院院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处理涉军维权相关事项;全省法院都成立了涉军维权合议庭;开通了军人军属维权热线电话,覆盖全省法院的“一组、一庭、一线”三位一体的涉军维权工作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并规范有序运作。
以依法公正高效为本,推进司法拥军法治化,则是福建法院司法拥军工作的重要基础。全省法院坚持严格执法与拥军优属、公正司法与特事特办、依法裁判与调解优先相结合,促进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对涉军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并不断丰富其内涵,做到“三多三快三及时”,即多关心、多疏导、多调解,快受理、快审结、快执行,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裁判。建立健全涉军维权工作“绿色通道”,许多法院实行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建立驻军巡回办案点、“假日法庭”等。据统计,全省法院审结涉军案件中,当日立案率超过98%,平均审理期限为1.8个月,年均减缓免交诉讼费100万元左右,均优先于其他案件。在处理涉军案件中,各地法院把维护军政军民军地团结作为审判工作重要的价值取向,着眼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活动的全过程,涉军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73%。某部2名现役军人因家人林权问题与村委及他人发生纠纷而思想波动,部队政治部分别致信要求妥善解决。将乐法院维军合议庭立即联合武装部、县林权办等了解情况,到山场丈量勘查,并召集乡、镇、村有关人员座谈,顺利促成两起纠纷调解解决。
以强化能动服务为要,推进司法拥军常态化,是福建法院司法拥军工作的关键所在。在精心审理涉军案件、强化司法维权的同时,福建法院注重实现司法服务领域由诉讼为主向全方位司法拥军拓展,司法拥军方式由单调单向为主向多元多样化辐射,涉军涉法问题由事后解决为主向事先预防延伸。全省法院把涉军维权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种案件类型,体现在一审、二审、再审等各个诉讼阶段,落实到诉前引导、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审理环节,最大限度地维护军队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同时,十分注重涉军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前端预防,做到事前消除纠纷隐患、事中防止矛盾激化、事后防止问题拖延。对重大军事演习训练保障和国防工程建设等涉法问题,法院主动靠前服务,会同人武部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尽力把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部队演练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此外,一些法院还在当地人武部、驻军单位设立“维军法官工作室”,指定资深法官定期到现场办公,收集涉法涉诉问题,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充分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把涉军纠纷化解在诉前、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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