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上下开展深化平安江西建设中,司法行政系统该如何作为?记者获悉,江西省司法厅日前出台《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平安江西建设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5大版块,全面提升服务平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教育改造方法
近年来,江西省监狱、劳教系统连续不断刷新安全稳定时间纪录,据统计,2012年监狱劳教系统实现罪犯劳教人员脱逃,在全国、江西省有影响的狱所内案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四个零”目标。省司法厅厅长马承祖要求,深入开展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的“五好监所”争创活动,创新教育改造方法,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层次,把更多危害社会的“不合格品”改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合格品”。
建立“大调解”格局
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今年起,人民调解工作首次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意见》要求,江西省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发挥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优势,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建设,努力推动人民调解向企业、保险合同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物业纠纷、地域边界纠纷等领域拓展,构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刑事和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多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扩大法援覆盖面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支持。”马承祖表示,江西省法律援助机构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目标。
《意见》还要求,健全完善便民措施,按照打造“1小时法律援助圈”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基层法律援助站点覆盖面,推进基层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确保今年每个设区市建2个以上“法律援助示范服务窗口”,进一步降低门槛,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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