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相关部署工作会议后,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并向福建高院广大干警和基层群众广泛征求福建高院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教育为先 统一思想认识
6月27日,福建高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院长马新岚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六个要”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提高,把学习贯穿始终,有针对性解决和克服思想认识方面的障碍和问题;二要把握目标要求,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三要突出解决问题,找准靶子、有的放矢、务求实效;四要坚持领导带头,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五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活动与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以人民满意的司法工作来检验活动的成效;六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建章立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7月8日,福建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做好思想组织等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抓住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解决突出问题这个任务、健全长效机制这个保障等重要内容和活动的重要环节,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法院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布局,坚持不懈加强司法廉洁建设,与时俱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等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过硬法院队伍。
深入调研 广泛征求意见
为提高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找准问题,摸清情况,福建高院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和法院干警对福建高院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6月28日,福建高院党组召开第一场征求意见会,认真征求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建议,集中查摆法院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会上,福建高院院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认真查摆、剖析福建高院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具体表现,既立足自身查找问题,又分析指出法院队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了边学边查边改精神。7月1日,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分管庭处室,在开展领读领学的基础上,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组织福建高院各部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7月2日至6日,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分别与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基层法院干警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答疑释惑,共走访8个中级人民法院、16个基层法院,召开座谈会32场。7月10日,福建高院党组召开第二场征求意见会,23名青年、妇女、先进典型代表参加会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诚恳指出福建高院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提出富有针对性、建设性意见建议。
精心筹划 确保有序有效
为确保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有效,福建高院成立以院长马新岚为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组、材料简报组、新闻宣传组、督查指导组、联络组等5个组负责活动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分门别类梳理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征集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福建高院活动实施方案和整改意见,抓紧筹备福建高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要求要把活动三个环节贯通起来、衔接起来,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精彩做好“自选动作”,发现问题立说立行立改,不等不靠,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让群众真满意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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