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召开“七一”表彰大会,对该院过去一年中表现突出的12个先进党支部和58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集中表彰。会议在总结分析2012年党建工作的基础上,就2013年工作提出了“树立四种意识”的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与时俱进,树立宽广的大局意识。会议分析了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客观环境和外部形势,要求各党支部有效落实 “支部建在庭上”的工作思路,将党的组织和教育工作与干警的司法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运用政治智慧和司法智慧来化解矛盾、公正司法。同时要求各支部要继续探索“司法职能党小组”建设,把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重点工作落实到组织的目标和职责上,有效实现党建工作对审判工作的促进和提升。
二是坚定信念、专注岗位,树立强烈的勤廉意识。会议指出,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队伍持续的稳定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一大课题。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仔细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践行慕平院长提出的“四多四少”的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纪律和工作纪律,使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呈现出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战斗活力。
三是谦虚谨慎、注重提升,树立牢固的学习意识。要以提升审判人员的素质能力带动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以积极备战第二届司法业务能力比赛为契机,认真落实关于政法干警“五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层次清晰的业务培训,要考虑不同职位、岗位,不同年龄、学历层次分门别类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要继续开展岗位练兵、“审判经验恳谈会”、“法官论坛”等传统品牌活动,促进干警业务能力的提高。
四是强化监督、积极应对,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各支部书记要坚持“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和审判“相融合、互促进”。要注重研究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队伍成长规律,着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将各项指标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结合起来,要探索创新考核管理机制,各部门要围绕重点指数和落后指数抓好重要程序节点,提升31项指标在全市法院的排名。
(作者单位:丰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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