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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沙出“招”狠 刹法律服务市场歪风

2013-07-23 15:10: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日,由金沙县司法局牵头,金沙县法院、金沙县检察院、金沙县公安局联合行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的通知》。《通知》内容除完全遵守《律师法》的规定外,在一定意义上为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有“法”可依。

    《通知》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中受理案件的程序、执业管理、收费管理、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有严格要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受案程序中必须建立“收案”、“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案件的请示、汇报和讨论”制度;在执业管理方面必须做好“投诉调查处理机制”、“强化案件受理、审批环节的监管”、“做好案件办结的后续工作”、“加强对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的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准确及时上报各类业务报表”;在收费管理上要求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关于风险代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贵州省律师服务收费暂行规定》中关于收费标准的相关条款,并在办公场所将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予以公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案件,在整个过程中只能有一个非诉讼程序,不得重复收费;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家庭特困人群一律实行法律援助,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真正了解金沙县司法局加强规范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的实质意义,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钱仕雄说:“自《律师法》颁布实施以来,律师执业有了法律依据。但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势在必行。如何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其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摆在我们司法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们金沙司法局在严格执行《律师法》的前提之下,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出台了以上规定,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规范化管理,要求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照执行,自觉接受全县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此促进金沙县的法律服务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据了解,金沙县出“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实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特别是在当今基层服务工作者执业很不规范的情况下,在风险代理、收费等方面参照和比照律师的规定执行,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发展和保护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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