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太原市开始制定《太原市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内容,拟通过立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小军、李文清出席制定条例启动仪式。
法律援助是国家通过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以保证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社会公益性法律制度。随着统筹城乡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社会转型和利益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更为强烈。结合太原市实际,制定该条例,有助于提高太原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作用。在制定条例中,将适当降低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拟把食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认定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等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员纳入援助范围,以在更多民生领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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