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天津

天津二分院:创新机制强监督

2013-07-23 12:11: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记者在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了解到,该院采取措施,通过建立激励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干警做好监督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提升了监督工作水平。

据了解,该院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建立的激励工作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评价工作的理念和绩效考核上加以引导。该院党组在年度总结工作时特别强调,完成好办案任务是成绩,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同样是成绩。这一评价工作的理念,有效促进了法律监督工作。在绩效考核上,该院把法律监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在设定分值上加大比重,并通过加分和减分的杠杆作用,激励鞭策干警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二是以表彰奖励,促进法律监督工作。2011年以来,在公务员考核中,该院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成绩突出的50名干警给予嘉奖,对法律监督效果好的10起个案的承办集体和个人予以嘉奖和记功。三是以检察信息、情况简报、情况反映等为载体,及时总结通报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近两年,该院编发反映法律监督工作的检察信息、简报、情况反映有120余期,得到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的有10余次。

通过强化法律监督,建立监督激励工作机制,有效激发了该院干警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并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以来,在刑事检察办案环节,该院追诉遗漏罪名、遗漏犯罪事实44件,追诉漏犯4人,改变侦查机关案件不正确定性42件81人;在民事检察环节,依法对法院审判提出、提请抗诉104件,法院启动再审抗诉案件62件,改变原判决55件,改判率达到88.7%;在监所检察工作中,依法纠正报请减刑不当5件,纠正假释不当7件。

(记者朱建军 通讯员邢敢之)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