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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稿]上海:用细节诠释公平正义

2013-07-23 11:04: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普陀:执前督促了结三分之一案件

  图为普陀法院法官指导申请执行人填写笔录。(孙 超 摄)

  2011年底开始,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执行事务中心为平台,积极探索执前督促机制,不仅大幅提高了民生类案件的自觉履行率,而且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一年半以来共化解各类执行纠纷2391件。

  电话短信温情提醒

  执前督促程序办理的大多是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办理期限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半个月。法官在收到执行申请后,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敦促他们及时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也可以选择到法院付款、银行转账或者直接向申请人支付欠款等方式履行义务。

  在普陀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执行不再是冰冷的通知和生硬的强制。在这个阶段,法官并不把被执行人当作“老赖”看待。毕竟大多数当事人很少接触法院工作,他们没有及时履行义务可能是并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履行。法官用温情提醒替代生硬的传票,不仅给他们指明了方向,也大大提高了他们自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据介绍,通过执行督促程序,普陀法院消化了将近35%的执行案件。

  办案周期不到三天

  “啊?!这么快就能拿到钱啦?”许多申请执行人在接到执前督促法官通知电话时,都会觉得惊讶又欣喜。

  常规的执行程序,要经过立案、分案、发执行通知到被执行人履行付款义务等程序,再怎么顺利的案件,当事人从提交执行申请时算起,至少要等两个多星期才能从办案法官那里接到信息。而在普陀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通过执前督促程序的案件,绝大部分的办案周期被压缩到了3天以内,尤其是道路交通、劳动报酬等案件,平均执行天数仅为2.36天,执结率达到了100%。

  为了提高执前督促程序的效率,执行事务中心的3名法官加上3名书记员每天都要坚持连轴转似的工作。每名法官每月要经手百余件案件,每天接待当事人和收发执行款数十人次。工作时间,法官们不是在和当事人通话,就是在和当事人谈话,为的就是尽可能地让申请人早日兑现权利。

  用心化解履行困局

  执前督促工作并不是简单的钱款收发,在这个阶段里也会遇到一些棘手和难缠的问题需要去解决。面对困难,法官并没有简单地进行立案和移交,而是把工作的重心落在了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上。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官在电话通知用人公司支付工资时,得知公司与申请人徐小姐还有两起纠纷分别在仲裁机构和法院审理,由于两案互为原、被告并且尚未审结,用人公司暂时不同意支付这笔款项。

  承办法官经仔细了解发现,双方总的争议金额其实并不大。在几次电话中征求了双方意见后,法官初步拟订了一个一揽子解决方案,并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意向,公司同意一次性向徐小姐补偿8000余元。当天,公司派人将钱送到徐小姐手上,另两起官司也都撤诉解决。徐小姐和公司代表均表示,没想到法官在执前督促工作中不仅能快结案,还能体恤民情帮助他们尽快化解了全部纠纷。纠纷了结后,双方都向法官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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