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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简易程序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

2013-07-23 09:34: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程序简化权利不减

江苏苏州:简易程序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

适用简易程序不等于简单办理案件,检察机关应在简易之上善做“加法”。7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漫画告知手册、送达起诉书时同步示证以及筹备中的值班律师制度,苏州市基层检察机关充分尊重嫌疑人、被告人对程序自愿选择的权利,履行对其各项诉讼权利的保障。

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认罪并且自愿接受简易程序审理。曾有被告人在法庭上,甚至到了辩论阶段突然反悔,提出来“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昆山市检察院公诉局副局长王海东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文化素质、理解能力参差不齐,告知工作费时费力且效果不佳。为此,该院专门制作了简易、普通程序对照版漫画宣传手册,在提审时发放给犯罪嫌疑人。此后,该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况明显减少。

据虎丘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沈学林介绍,该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还会交给他一份庭前示证书,包括指控事实、证据摘要、证据分析、量刑建议四个部分的内容。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庭审中公诉人无须具体讯问和详细举证,只需要针对被告人有异议的内容直入焦点。虎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若鸥称,送达起诉书时同步示证给予被告人在庭前充分了解控方证据的时间,也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质证权。

虎丘区检察院今年一季度数据显示,近90%的简易程序案件没有辩护人。目前,他们正在探索建立简易程序案件“值班律师”制度。

(记者王丽丽 通讯员王勇)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