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秉持协同司法的理念,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不断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2008年起试行民商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2011年7月推动区委区政府出台《建立健全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体系的意见》,在全区建立由诉调衔接、涉企纠纷预防调处、行政争议综合协调、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治破解执行难等五大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体系。现在,全区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牵头、法院推动、多方参与”的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格局,凝聚各方力量就近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上半年,该院新收案件比全省法院平均增幅低近12个百分点,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纠纷同比上升8.66%,呈现法院收案增幅减缓、人民调解数量上升、矛盾纠纷成讼率下降的良好态势。最高法院确定该院为全国42家“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试点中期评估成绩列全国试点法院前列。最高法院司改办,省委政法委,省、市政府,省高院均刊发简报介绍了该区的这些做法。
建设分层级组织体系
为确保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领导力,余杭区建立了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昱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与此同时,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诉调衔接工作,成立由法院院长任组长,区综治办主任和区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诉调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两个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法院。
他们在各镇街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设立“诉调衔接”窗口,安排专人值岗,设置宣传展板及窗口标识,公布结对法官联系方式,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和业务指导等工作。还出台诉调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法院各部门工作职责、目标要求及考核办法。
该院还成立诉调衔接中心,配备3名工作人员,由立案庭庭长兼任中心主任,负责诉调衔接的业务管理、宣传统计、信息调研及内外协调联络等工作。
构建全方位考核机制
为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执行力,该院还积极争取区综治委、区委政法委和区考评办的支持,将诉调衔接窗口建设、协助法院审判执行、万人成讼率等工作纳入全区镇街平安综治维稳考核,折算到年度综合考评后,分值占比为1.36%,从而督促镇街引导辖区老百姓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就地诉前解决纠纷。
该院还会同区综治办、司法局出台《诉调衔接工作考核细则》,建立全区诉调衔接工作考核办法,将协助法院调解、送达、保全、执行、维稳等工作内容纳入考核内容,按照“考核评分表”各项目量化计分,考核结果与镇街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挂钩。区综治维稳考核中协助法院工作占40分,规定拒绝协助法院送达等工作的每次扣3分,协助法院送达、调解、保全、执行、维稳案件总数低于该辖区案件数10%的,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并将辖区村(社区)协助法院工作情况一并纳入到对镇街的考核。
当地还实行万人成讼率通报考核。通过梳理各镇街民商事、行政案件情况,按原、被告住所地加权平均计算出每个镇街最终的万人成讼率,由高到低排序,每季度向各镇街通报。在平安综治维稳考核中,对前五名镇街排位每上升一位的扣1分,后五名每下降一位加1分。
该院明确内部指导考核细则,从委托调解案件数量、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法官联系村(社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讲师团、诉调衔接窗口设置、台账管理等方面,对全院各部门开展诉调衔接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并按10%的权重折算后,计入全院各部门年终综合考评。
组建多层次协助队伍
为了更好地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协同力,该院建立专职协助队伍,发挥专职协助执行员、人民陪审员辖区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助法院开展案件送达、保全、调解和法制宣传等工作。对群体性纠纷类、矛盾易激化类、专业技术类等案件,邀请专职协助执行员、人民陪审员参与做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余杭法院建立了基层组织协助机制,制定参与送达、保全、执行操作规定,明确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协助法院开展送达、保全、调解、执行和维稳工作。案件审理时,可以邀请相关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协助法官进行调解。送达时,受送达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提供送达线索、派员到场见证或完成委托送达,有效缓解法院送达难。
该院还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队伍,选任区总商会、担保行业协会、民营企业协会、网吧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等组织为特邀调解组织;选任律师、心理咨询师、医师、土木类工程师、首席镇街调解员等具备特定专业知识、社会经验或具有较高威望的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在诉前、审前、审中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完善立体化调解平台
为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规范化,2008年,余杭法院推动区委成立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民商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机制,对一般民商事纠纷开展委托调解,并联合区总工会、司法局、民营企业协会等单位,开展劳动争议纠纷委托工会调解、医疗纠纷委托医调委调解、涉家纺企业纠纷委托家纺协会调解、建设工程纠纷委托建筑学会调解等工作。2008年以来,共委托调解成功案件11119件,占民商事收案绝对数的24.49%。
今年3月,余杭法院又联合区交警大队、保险业协会等部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调处机制,成立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法律援助机构、鉴定机构、保险公司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中心合署办公,成立至今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2021件,调解成功1734件,诉前调解成功率81.8%,得到省高院院长齐奇的批示肯定。
为确认调解方式,余杭法院出台《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具体操作办法》,明确对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争议标的在300万元以下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人民法庭辖区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就近向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民三庭统一办理司法确认;其他司法确认申请由院机关立案庭统一办理。
通过多渠道源头预防
为延伸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力,余杭法院建立院领导联系镇街制度,分片包干,定期走访、交流;并开展法官联系村(社区)活动,法院各业务庭与各镇街综治部门实行结对联系,参加基层综治信访例会,具体负责法律指导、法制宣传、协助送达等日常事务的联络。
建立“社区法官”制度,余杭法院为25个涉诉矛盾纠纷较多的村(社区)确定结对联系“社区法官”,由一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和一名青年法官或预备法官组成,主要职责是梳理分析联系村(社区)纠纷主要类型,分析成讼原因,帮助查找预防途径,指导开展源头预防化解工作。
余杭法院建立司法建议机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注重分类或个案剖析,以专题报告、个案建议、“白皮书”等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以便党委政府掌握情况、正确决策、源头预防纠纷。2010年以来发送司法建议34份,31份得到反馈落实。
建立指导衔接机制,制定了《关于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讲师团的规定》,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未成年人关爱等14个专业,建立由23名法官组成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讲师团,采取专题培训、庭审观摩、评阅人民调解协议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理论指导和业务培训;采取法律讲座、日常咨询等方式,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
余杭法院还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编制全区诉调衔接工作常用电话号码薄,收录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联络人、法院各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的联系方式。编发《涉诉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工作信息专报》,刊发全区矛盾纠纷总体情况、镇街万人成讼率、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实现信息畅通共享。
该院还与余杭当地媒体合办“我的执行笔记”、“走进法庭”、“学法看法”等栏目,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通讯员 付春杰 李新玲 本报记者 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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