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警力配置不科学等原因,基层民警不得不长年加班加点,即使节假日也无法休假,工作忙,任务重,身体透支明显。
■尽管民警工资待遇逐步提高,但因加班时间长、工作压力大、面临风险大,基层民警认为“劳酬不相符”,容易导致民警心理和情绪上的失衡。
■加班补贴并非民警们的终极追求,减少各种加班、最终回归工作常态才是他们最大的心愿,这才是保障警察权益的根本解决之道。
1任务重,压力大
对基层民警来说,加班加点早已成为一种工作常态。这让民警经常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长期难以得到休整。
有重要专案要办,抽调警力,取消休假!
有重要活动安保任务,全警动员,取消休假!
这类突如其来的紧急通知,在基层公安机关并不少见。
“我都忘了过节是啥滋味了。”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的一位民警无奈地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好几年了,他从没有在家休息过。
有调查数字显示,很多民警双休日、法定假日得不到休息,每天的工作时间在十几个小时以上,每年加班多达数百小时,相当于比普通公务员每年多工作十几个甚至数十个工作日。遇到专项整治、临时性抽查、勤务、大型活动的保卫工作等,民警超长时间地加班加点工作更是常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变化,公安机关承担的执法和管理任务大量增加,公安工作任务繁重而艰苦,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经常化、全年化,中心任务、临时性的工作和勤务一个接一个,使基层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由于精力、体力得不到恢复,造成个别民警身心疲惫,甚至产生厌战情绪。
另一方面,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民主法治进程快速推进,对公安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关法律法规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提出了更严格要求。
随着执法要求的愈发严格,执法成本大大上升,警力缺口进一步放大。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一派出所民警表示,即使办理一起最简单的治安、刑事案件,也会涉及财物扣押、财物没收、讯问笔录等多个过程,还要填写大量表格,民警一般要花费6至7个小时。有些案件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他们常常要利用8小时以外的休息时间来处理这些案件。
2休息少,身体差
公安机关猝死民警数量占因公牺牲民警总数的比例不断上升,成为民警因公牺牲的“第一杀手”,基层警力不足、民警负担过重是其重要原因。
关于民警连续工作数十个小时不幸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这类消息,经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除了惋惜,我们应该分析其中的原因,并全力求解。
尽管工作压力大、负担重,但工作总要有人做。这就导致一个普遍性的后果:基层很多民警都在透支自己的健康。大量民警积劳成疾,每年都有数百位民警因公受伤、牺牲。据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统计,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猝死民警154人,2011年这一数字上升为221人,占因公牺牲民警总数的比例由37%上升到50%,而2012年这一数字上升到234人,占因公牺牲民警总数的54.4%,成为民警因公牺牲的“第一杀手”。
基层民警担负着大量的日常接处警、社会面巡逻工作,加班、备勤以及通宵值班现象十分普遍。甚至有的派出所要求单身警察长年住在单位,每天24小时处于工作或待命状态。
民警长期高强度超负荷工作,承载了巨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作息时间难以保证,多数民警的身体状况堪忧。许多基层民警小病能忍则忍、大病能拖就拖,亚健康状态非常普遍。从近几年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对民警体检的情况看,远超一半的民警不同程度地患有各种疾病,很多民警患有胃病、高血脂、高血压等疾病。
长期超时工作,让民警缺乏与家人交流沟通的机会,因而被家人埋怨和误解,致使家庭关系冷漠,甚至失和破裂。“我们在单位要面对繁忙的工作,在家里又是上有老下有小,难言的事太多……”江苏省常州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对记者说。
3有政策,重落实
公安部党委始终关心爱护民警,推进从优待警。各地公安机关应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
不久前,某地基层公安机关民警在“南国论坛”发了一个讨论帖,称多名民警一起议论节假日应不应该发加班津贴,有民警拿出一份报纸,上有一篇《“加班”变“值班”——盘点劳动法那些被漠视的条款》的报道。民警众说纷纭,不知道具体政策规定到底如何。
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有法律界人士据此指出,人民警察的工资津贴及发放规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而应参照《公务员法》。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有关同志向记者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陆续制定颁布的人民警察条例、人民警察法,对警察的职责和权益保障作出了原则规定。2007年1月1日施行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更为明确地规定,人民警察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工作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补助。
根据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和肩负的繁重任务,国家对人民警察工资待遇实行了倾斜,2006年8月,人事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起,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予以补助。正常休息日每加班1天补助80元,法定节假日每加班1天补助100元。
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值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已落实,但受地方财力等因素影响,有些地方还未落实,或者执行的标准较低。
“现在的关键是要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充分用足用好现有政策,认真落实值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的有关规定。同时,要落实好轮休、补休和带薪年休假制度,保证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同志表示。
公安部专门制定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科学配置使用警力,提高警务工作效能,坚持合理布警、科学用警、科教强警;合理安排轮班休整,保证民警正常休息,落实年休假制度,采取轮休、补休、集中休整等形式,保障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落实体检制度,重视心理健康保护工作,加强民警健康管理。
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积极争取组织人事、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畅通从优待警渠道。用足用活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加班补贴,切实保障民警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解决民警实际困难,解决子女上学、伤病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困难民警的家庭负担。
下一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将继续督促各地落实好既有政策,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进一步加大解决基层民警面临困难和问题的工作力度。
4需重视,求破解
广大民警长年超负荷工作,如果长期得不到关心和缓解,势必会挫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影响整个队伍的战斗力。这个问题该如何深入破解?
警察也是人。警察和其他岗位的劳动者一样,需要身心休整,需要处理家事私事。加班补贴并非目的,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才是终极追求。减少各种加班、最终回归工作常态是广大民警最大的心愿,是保障警察权益的根本解决之道。
那么,长年超负荷工作的“不良常态”应如何破解?如何创造条件,使公安民警的加班数量减下来?
一是要积极争取增加警力。各地应积极研究对策措施,通过优化警力配置、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教育培训,向科技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
二是逐步提高民警工资待遇。从目前的情况看,民警收入的增加远远低于教育、医疗、住房等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应认真调查统计每一位民警常态和非常态下每年需要加多少个班、出多少趟差、有多少个节假日不能休息、按照有关政策应该享受多少补贴补助等,进一步提高民警的工资待遇水平。
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的一位王姓民警认为,大家谈到“提高待遇”这个话题时总觉得是个说不出口的问题,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始终接受和实践的是“无私奉献精神”。广大公安民警多年来已经养成了无私奉献的美德,不计较名利得失,但是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考虑、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加大从优待警力度,提高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逐步解决民警加班工作所面临的伙食、通信、交通、办案等方面的经费困难。
三是落实从优待警措施,鼓励民警休年假,充分享受休假,保障民警身心健康。对健康状况较差的民警除组织安排休养、治疗外,视情将其调整到工作量及工作压力相对较小的科室工作,以便于民警调养恢复健康。
有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虽然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不适用劳动法,但劳动法对劳动者保护的法律精神和原则,应该对各种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都有指导意义。
这位人士建议,应该在具体结合国情、警情的基础上,根据宪法保障公民休息权的精神,借鉴劳动法内容,建立符合实际的警察特殊津贴制度和最低工资制度,大幅度提高对基层警察超时备勤、值班、加班的津贴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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