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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就坚决克服“四风”向社会作出十项公开承诺

2013-07-22 11:06: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北法制网 

近日,(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好省检察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向社会作出十项公开承诺。

省检察院党组的公开承诺,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克服“四风”问题,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科学决策、求真务实、干部工作、清正廉洁、艰苦朴素等方面,确定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这十项公开承诺具体内容为:坚持政治坚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检令畅通;坚持依法履职,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使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坚持执法为民,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办理群众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坦诚相待、相互补台,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决策科学性,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活动和文件,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和培训,不提脱离实际的目标、思路、指标;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积极履行协管职责,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凭关系、感情选人用人,不封官许愿,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坚持廉洁从检,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违规干预执法办案或以案谋私,不收受红包和贵重物品,不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不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谋取利益,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弘扬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规定,不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车辆,不超标准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坚持勤俭节约,办事节俭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搞变相旅游,严格执行出国、出境考察的规定。

(刘树奇 牛继芬)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