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十周年总结大会近日召开。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探索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特别是全市16个区县普遍建立了阳光中途之家,有效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回归难、接纳难、就业难和“三无人员”安置难等问题,也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宣告、集中学习、有重大敏感活动期间的集中管理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队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都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率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在社会调查、衔接、接收、管理、考核、奖惩、教育等各个环节均有明确的工作流程与标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经受住了奥运会、国庆六十周年、十八大等重大活动安保的考验,维护了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的拥护和社区居民的认可和支持。多次参与并举办社区矫正国际会议,接待联合国人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和政府、学术代表团的考察,展示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成果。
郝赤勇介绍说,社区矫正工作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国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1万多人,累计解除89万多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2万多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
郝赤勇强调,要始终坚持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本质属性,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在给予教育帮扶和关爱的同时,对不服管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该警告的及时给予警告;该治安管理处罚的,及时提请治安管理处罚;该收监执行的要及时收监执行。依法严肃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坚持严格依法规范管理,按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要认真抓好《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大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力度。要积极探索符合社区矫正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管理方式,积极探索与社区矫正性质和特点相符合的监督管理和激励措施,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努力改造、悔过自新,融入社会,成为积极力量。
郝赤勇指出,目前,社区矫正法立法工作已列入日程,社区矫正法(草案稿)已经报请国务院审议。他要求扎实做好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为完善社区矫正法制建设创造条件。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继承和发扬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取得社区矫正工作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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