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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司法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013-07-19 10:05: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龙江网 

    7月18日上午,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紧密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对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参加会议的有省监狱局、劳教(戒毒)局、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班子成员,监狱企业集团班子成员,近五年内离退休的厅级干部,厅机关全体党员,厅直单位处以上干部,共16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当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孙纬同志主持,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沃岭生同志作动员部署并讲话。省督导组成员参加了会议,督导组组长、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委书记李逢春同志代表省督导组对省司法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沃岭生同志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强调了三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参与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并把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二、抓住关键,务求实效。一要准确把握重点对象。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在厅机关和两局、两院及相关直属单位的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是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处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二要切实加强学习教育。要切实把学习教育作为第一任务,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加强理论武装,澄清模糊认识,强化党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使全系统广大党员能够从我们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我们党执政的基本经验和我们党所面临的现实挑战上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三要认真贯彻总体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是中央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这四句话相互联系、有机统一,我们一定要系统理解,准确把握,并将这一总要求不折不扣地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四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领导干部各自所分管工作的实际,从监狱、劳教、社区矫正执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开展,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态度和能力等各方面进行深入查找,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和原因,把“四风”问题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表象紧密结合起来,既要防止空对空,又要防止见事不见人、对人不对己、避重而就轻。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更加深刻、更加具体地看到“四风”问题所带来的危害;才能有效防止所查找的问题偏、虚、空,脱离实际、脱离工作;才能使我们真真正正地把查找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五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在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各单位都要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已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需要废止的适时废止;对群众有迫切要求,需要建立而没有建立的,要抓紧建立。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委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在活动中,既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找准监狱劳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同教育实践活动的结合点,勇于创新,使“自选动作”有特色,提升活动成效。三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党委要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大力宣传省厅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工作部署,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映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实现传播效应最大化,积聚推动活动的正能量。

    督导组组长李逢春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正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带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

    孙纬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迅速启动活动。会后,两局、两院和厅直各单位要尽快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时限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二要扎实推进活动。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第一位,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上下功夫;坚持开门搞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要求,自我批评不怕亮丑,互相批评出于公心,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把查摆问题与整改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积极主动推进整改;坚持开展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巩固成果,确保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三是要密切联系实际。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查清找准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四要坚持领导带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高度重视,端正态度,真正做到按照中央的要求,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活动,充分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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