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州,惠民之州!”介绍起广东省惠州市,很多当地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开场白。
谈起这座连续3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惠州市委书记陈奕威往往会谈到“幸福感”背后的法治力量,谈到惠州法院的司法惠民,赞扬他们善“接地气”。他说:“惠州法院充分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精神,让司法文明成果真正惠及社会公众,把司法惠民打造成了一个亮丽品牌。”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进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耳闻目睹了他们的司法惠民理念,亲身感受了他们在案件中追求公平正义的为民实践。
“三个零障碍”实现公众知情权
“司法惠民”,惠州中院的“接地气”首先从公众司法知情权开始。
2010年11月,成立不久的惠州中院新一届党组班子邀请十几家新闻媒体,召开了一个特别的会议:公布公开事项,提请媒体监督。院长王海清在会上提出:“法院工作必须‘接地气’,拉近司法与公众距离的最好方式就是公开。”
不久,记者欣喜地发现,惠州两级法院做到了“三个零障碍”:零障碍旁听、零障碍查询、零障碍交流;每月有一次“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每个法院都配有导诉员、讲解员;每个法院都建立了包括电话、触摸屏、官方网站在内的多渠道查询系统……3年来,这些已经成为惠州两级法院的“铁律”。
针对社会关注的宣判、执行、减刑假释开庭等问题,惠州中院做到了“三个杜绝、三个100%”:杜绝以送达替代宣判,依法公开宣判的案件100%公开宣判;杜绝执行过程中不作为现象,执行日志100%对当事人公开;杜绝减刑假释案件随意减刑现象,减刑假释案件100%公开开庭。
惠州法院甚至将公开领域扩展到平时看来“不宜公开”的敏感案件:因为一起山林纠纷,龙门县政府当了被告。对于这种让政府“出丑”的事情,惠州中院协调好双方意见,邀请包括媒体、人大代表在内的200多人参加了庭审。
创新公开机制,全方位推进公开方式,惠州中院还通过开设“法官讲堂”、举办法院沙龙、创建法制教育平台、与电视台合办专栏等形式,帮助公众了解法院,用这些举措充分满足了公众的司法知情权。
“司法工作站”成解纷专家门诊
“来访有人接、立案有人引、约见有人传、查询有人跟、信访有人带、投诉有人理”,在让当事人“面对面”感受立案信访便捷的同时,惠州中院还要求把服务理念贯穿诉讼全过程。
在民商事审判方面,惠州中院推出了“审判全程要释法、裁判文书要析理、公开宣判要答疑”等“八个要”标准;在执行工作方面提出“执行听证全落实、符合条件全救助、执行投诉全查复”等“六个全”要求。
惠州市依山伴海,既有经济发达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也有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山区。着眼这一特点,惠州中院致力于因地制宜打造更“接地气”、更具“个性化”的司法服务新平台:在没有设立法庭的镇、街设立了“司法惠民工作站”,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巡回立案、巡回审判、申请执行等“一站式”现场服务。
在短短不到两年时间内,全市法院共成立“司法惠民工作站”53个。龙门县人民法院10个惠民工作站成为源头上减少案件流入法院的“节流器”,2011年收案数同比下降27.6%;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甚至把惠民工作站设到企业,得到企业高度赞扬;博罗县法院以“全国模范法官”黄植忠名字命名的惠民工作室,被当地群众誉为“化解疑难复杂纠纷的专家门诊”,纠纷调解率高达100%。
案件质量评查让百姓看到公正
“司法惠民不是一句口号,法院工作要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王海清对记者说,公平正义是司法惠民的核心,是最大的惠民,只有“接了地气”,才能真正实现司法惠民,才能更好实现公平正义。
从抓审判管理入手,惠州中院专门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案件质量督察专员办公室和廉政专员办公室,采取案件质量“半年一评查、一通报、一讲评、一考核”等评查方式,确保案件“评查到位、整改到位、监管到位、问责到位”。
今年6月6日,因案件严重超审限,惠阳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庭庭长被撤职。消息一经传出,在惠州两级法院引起巨大“震动”,也着实给法官们“上了一课”。惠阳法院院长王永宽说:“抓审限管理是打消当事人对法院质疑的关键,决不能手软。老百姓看不到的公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司法惠民要在更高要求上实现公平正义。”
记者了解到,发改案件逐案查、涉诉信访案件逐案查、重大敏感案件逐案查、其他案件大比率查,这是惠东县人民法院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坚守的“四查”。该院院长王仕第介绍,他们主动将历史积案翻出来纳入评查范围,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马上恢复执行,对办案不力的尽快换其他法官办理,对鉴定时间过长的考虑重新选定鉴定机构。
“接上地气”后,惠州中院一大批精品案件在社会和业界引发强烈关注。惠州中院在审理一宗盗伐林木案中,判处两被告人相应刑罚的同时,还判令他们义务造林10亩。对于这个判决,专家、律师纷纷表示,这是法院的一次大胆创新,是一个既有利于弥补损害,又有利于罪犯改造的“智慧判决”,应该列入全国法院系统的经典判例。
让依法成为一种社会共同福利
近年来,随着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大型企业进驻惠州,惠州经济取得了飞跃发展,由此带来的追索加班工资、劳动合同等纠纷也出现高增长态势。
今年“五一”前夕,惠州中院首次将“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整理成册,从“规范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等方面给出了明确建议,该册一经推出,就被全部“抢光”。
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送法进企业、进招聘现场……惠州中院这些致力于从源头避免劳动纠纷发生的举措,为惠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惠州中院民三庭庭长陈向科告诉记者,以往每逢重大节日都有务工人员来政府、法院“堵门”喊要加班费、追索劳动赔偿。近两年来,即便是春节前夕,这种情况都难得遇到一次。
记者在大亚湾法院了解到,该院通过审理执行案件,及时发现掌握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存在的问题,其中就劳动合同解除及职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建议,被比亚迪公司采纳并载入公司相关章程。
从帮助企业依法用工,到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政府依法行政等,在惠州,“依法”两个字被越来高频率使用。“依法”已经成为一种既惠及政府又惠及公众的“共同福利”。
“过去到区里开的多是‘领任务’的协调会,现在去开会,经常是区委、区政府领导点名要听我发表一下法律建议。”惠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龙飞说。
多听听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已成为惠州下至基层农村上至惠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惠城法院派驻辖区45个村(社区)担任法治副主任的45名法官,在基层已成为“香饽饽”,大小事都要问问副主任“合不合法”。
莞惠城际轻轨建设作为国家级重大项目工程,也是惠州的“头号惠民工程”,沿路涉及惠州老城区拆迁户多达1400多户。惠城法院专门成立拆迁工程法律工作室,开通“诉讼绿色通道”,秉承“该断就断,宜调则调”原则,通过接受群众法律咨询,适时发表法律意见,工作室配合政府创造了一个“新纪录”:1400多户拆迁户如期搬迁,没有发生一宗越级上访事件。
惠城区委书记黄干强在谈起这件事时,给出了这样的评价:“法院成立的工程法律工作室,为莞惠城际轻轨建设、为依法解决拆迁纠纷发挥了显著作用。”
不久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惠州中院整体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三名,惠阳、大亚湾、龙门法院进入全省128个基层法院的前10位。其中对“司法公正、主动执行、审判结果、司法形象、司法公开”等核心指标的满意率均在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