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从2008年至2012年共发生命案38起,破案37起。自2012年9月中旬至今,蒙城县未发生命案,辖区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命案的发生
蒙城县公安局组织专人,对近5年来辖区发生的命案进行专题调研,发现在37起已破命案中,邻里矛盾纠纷伤害致死案13起,家庭矛盾及近亲属纠纷杀人、伤害致死案15起,虽然每起命案的成因、背景、条件、犯罪主体和作案手段不同,有些命案的发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但绝大多数命案通过有效预防措施是可以避免的。由此,局长李智提出了“命案可控”的理念和努力实现全年“零命案”的工作目标,要求全局民警把防范命案与维护全县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使“命案可控”的观点变成全体民警的共识。蒙城县公安局民警彻底扭转 “命案难防”的片面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命案要防”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大整体防控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强化行业场所的管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竭尽全力遏制命案发生。
要从源头上防止命案的发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是关键。蒙城县公安局建立了每周排查和春节、秋收季节每日排查制度,立足社区,依靠干群,完善治安信息网络,把触角延伸到社区的每个角落,及时收集掌握各种矛盾和纠纷,对突出矛盾逐一指定专人跟进,落实调解责任。蒙城县公安局建立联调联处工作机制,一次调解不成的,再做工作、再次调解,直到问题得到解决。蒙城县公安局建立命案防范考核机制和命案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民转刑命案的,将追查相关责任民警的责任。
蒙城县公安局深入细致地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并积极及时稳妥地做好调处工作,大大降低了命案发生概率。
强化动态防控,增强群众命案预防意识
蒙城县公安局长期坚持法制民警、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公共娱乐场所、企业、学校等地方开展法制宣传制度,选取侦破的各类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伤害、杀人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生动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与县电视台合作创办“蒙城警方”栏目,开展人身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预防命案意识。特别是教育青少年学生严禁购买、携带管制刀具,严防因激情动用刀具伤人,形成了珍惜生命、预防命案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因抢劫他人钱物,遭到受害人反抗而引发的杀人案件在命案中占有一定比例。为防止这类案件的发生,蒙城县公安局进一步改善了硬件装备,为基层一线单位更新、增添110出警巡逻车,使每个派出所110巡逻车达到2台以上,车辆性能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社区民警日常工作就是深入辖区组织群防力量,开展居民区巡逻防控,派出所、巡防大队和交警负责辖区、城区、主干公路巡逻防控工作。
开通抢救绿色通道,防止“凶案”成为命案
蒙城县公安局从规范接处警程序入手,规定接警员在接到杀人、抢劫、伤害等涉及有人员重伤的案件时,就近指令民警出警,同时通知120立即赶到现场抢救伤者。
蒙城县公安局还与辖区内的医院联系商定,一旦发生有人员受伤的案件,民警直接与就近医院电话联系,医院先期做好抢救准备,为抢救伤者开设绿色通道,保证不因治疗费用问题耽误最佳治疗时间,有效地防止了伤害案变成命案。
2月8日、4月2日,蒙城县发生两起因感情不和,丈夫重伤妻子后逃离现场的案件,都是民警立即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急救,开通抢救绿色通道,赢得了宝贵的抢救时间,避免了由故意伤害案件引发为“命案”。(傅万军 于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