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包工头廖先生在深圳宝安区承包了开挖路面等一些小工程,要用到发电机、打风炮等设备,最近半个月来,怎样给这些机器买到汽油却让他十分苦恼。加油站称,最近警方下了通知,买散装汽油除了需出示身份证外,还需要相应的证明,否则只能把机器拉到加油站直接加油。(7月15日《南方都市报》)
汽油不同于菜刀,也不同于口罩,除需要加油的车辆以外,与大多数普通民众生活并无多大联系。同时,罐装汽油体积小、便于携带、燃烧迅速,本身即属于危险品,近年来也成为一些泄愤之人报复他人和社会的工具。而厦门公交纵火案中有个细节,就是嫌疑人轻易购得罐装汽油,并轻易带上车,乘客虽有所觉察,却无人警觉和制止,导致惨案发生。案发后,公众就发出了要求加强汽油管理的声音。实际上,购汽油实行“实名制”就是在给纵火类案件设一道坎,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当然,我们也看到,此规定给少数人带来困扰。比如厦门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被拒绝加油,再比如深圳的小包工头廖先生,买不到汽油让他十分苦恼。按照相关规定,确因生产活动需要,持相关证明依然可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购得罐装汽油。而报道中的廖先生,自己没有注册公司。承包的工程往往存在几层转包关系,承包给他们的可能也是个体户。发包方担心万一出事也要受牵连,不愿开证明,街道工作人员听说此规定也表示惊讶和质疑。这说明购买汽油“实名制”初衷良好,但制度宣传和管理衔接没有跟上。像廖先生这种要用到发电机、打风炮等设备的特殊情况毕竟是少数,相关人员不妨根据其实际需求加以核查,予以备案,开具证明,并认真监管。事实上,厦门实行购买汽油“实名制”之初,摩托车主也是抱怨连连,但出现的问题现在也都得到了合理解决。由此可见,新规实行之后多多少少都会一时不适应,假以时日,待管理衔接到位,相信市民会对购买汽油“实名制”多一些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