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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构建四个全覆盖司法行政工作体系

2013-07-18 08:16: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建设,奋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这条新的起跑线上,省厅决定将在全系统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努力编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司法行政工作网,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提供优质服务。”在今天举行的江苏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提出的“全领域完善组织体系、全方位提供司法行政公共产品”理念和要求,在与会者间产生强烈共鸣。

    对“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产品”,柳玉祥作了详细注解,他说:“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司法行政虽然业务类别较多,但都具有鲜明的服务属性,法制宣传是面向全民的公共法律教育产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是公益性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是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的重要内容,律师、公证等也不同程度具有公共服务特性,这就要求我们遵循公共服务的内在规律,始终以满足群众合理需求为首务,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全方位、多层次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努力形成统一规范有序的服务体系,切实做到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实际上,通过近5年来持续推进“双促双助”、深化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等活动,江苏司法行政服务社会发展、服务企业转型、服务群众法律需求的各项职能不断完善,组织体系日益健全,整体工作有效提升。不少与会司法局长认为,司法行政如果能按照规划实现“四个全覆盖”,将预示着全系统服务群众能力和向一线实战单位的全面转型升级。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江苏省司法厅已制定4个具体《意见》,对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作出详细部署,即在全省建立一个信息化、动态化、实战化、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涉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法律服务站(点)、村法律顾问等组织体系和适应社会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形成热线畅通、在线服务和落地服务对接互通的“一线两网、虚实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格局,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立完善全员化、全流程、全方位覆盖的管理、教育和帮扶体系,实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重点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网络化、常态化、持续化,实现组织体系、普法阵地、重点法律、教育对象、普法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意见》共具体量化为50多个项目指标,将“软任务”化解为“硬指标”,包括到2015年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覆盖率100%、网格化排查预警覆盖率100%、县乡两级调处中心省级规范化建设达标率85%;初步建成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成率苏南、苏中、苏北城市分别达到95%、90%、85%,县(市、区)基本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完成率和重点人员心理矫正档案建成率100%、市县区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100%等。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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