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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伤人频发,应主动介入加强防范

2013-07-17 15:03: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吴关龙

近期,发生在北京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多个城市藏獒咬伤、咬死人的多起恶性事件令人痛心疾首。犬患不仅严重危及群众的人身安全,而且也严重影响了邻里间的和睦关系和社会稳定。

许多宠物狗扰民伤人事件发生以后,群众大都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救助。因此,基层派出所不知不觉成了处理犬患的主角。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恶犬伤人事件,确保群众安全,笔者认为,基层派出所应该变被动救助为主动介入,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管理。

走访排查,建立档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居民饲养宠物狗甚至大型犬成了一种时尚。作为派出所来说,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居民饲养宠物狗的情况,对于预防恶犬扰民伤人等治安事件的发生、减少矛盾纠纷是大有裨益的。

因此,派出所社区民警要通过走访,深入社区和居民家中,把饲养宠物的户数,宠物只数、种类,是否按规定办理准养证,是否已经注射狂犬疫苗,是否有固定的犬舍和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并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宣传到位,明确责任

派出所社区民警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及社区宣传栏加强宣传,以提高宠物狗主人的责任心。对于宠物狗扰民伤人的事件,要及时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等形式及时通报给辖区居民和宠物狗饲养人。同时,社区民警要协助所在街道、城管、社区与宠物狗饲养人签订加强宠物狗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以防宠物狗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依法管理,消除隐患

近年来,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南省长沙市等许多城市都相继出台了加强宠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派出所要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无证宠物狗,依法督促饲养人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准养手续;并且按规定给宠物狗注射狂犬疫苗。对拒不依法办理宠物狗准养手续的宠物,要联合当地犬类管理职能部门及时依法予以清理,以消除安全隐患。

一些宠物狗主人都有在早晚时间让宠物狗到户外“放风”的习惯,许多恶犬伤人事件都是在“放风”时发生的。对此,派出所要会同街道、城管、社区干部,共同商议划定宠物狗“放风”区域。这样既可以避免宠物狗乱排泄影响市容卫生,也可以避免和减少与行人接触,从而杜绝恶犬伤人事件的发生。

加强巡逻,齐抓共管

宠物狗扰民伤人的事件发生以后,群众首先想到的是向警方报警救助。派出所对于群众的救助自然不能推诿,久而久之,警方在处理犬患问题上却成了“主角”,因而也牵涉了警方大量精力。

在预防辖区犬患这个问题上,与其被动参与,不如主动介入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因此,基层派出所要抱着对群众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介入加强管理;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和城管部门开展工作,组织保安、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巡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同时要提醒宠物狗主人管好自己的狗,提醒群众注意安全防范。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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