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现场(姚卫东 摄)
7月16日,按照江西省委部署,江西省检察院作为该省第一批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召开全院动员大会,部署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代表省检察院党组作了动员讲话。省委第四督导组进行了现场督查指导。省检察院领导、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各处室党员代表、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省检察院派出院南铁两级检察院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等260余人参加大会。
刘铁流指出,要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入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四个显著”具体目标,即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显著转变,党群干群检群关系显著改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刘铁流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在认真剖析省检察院机关“四风”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后,他要求,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以“自我解剖、自我净化”的决心向“四风”宣战,用辩证施治的方法,深入分析“四风”问题背后的思想认识、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注的问题抓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从自身建设抓起,防止用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用表面问题代替深层问题,用别人问题代替自身问题,用工作问题代替思想作风问题。
刘铁流提出,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要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在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相互贯通、扎实推进。要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广泛征求意见,省检察院领导要带头学习,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和收集各界意见;要在突出查摆问题的同时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省检察院每位党组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刻剖析自己,撰写一份高质量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重点是要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流程控制和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刘铁流要求,教育实践活动,重在教育,贵在实践,具体操作上,要创新和完善活动载体,提高省检察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一要围绕“为民”要求体现检察实践特色,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注重为群众办实事;二要围绕“务实”要求体现检察实践特色,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意识,深化落实《关于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积极服务省委、省政府全力支持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等区域发展战略;三要围绕“清廉”要求体现检察实践特色,着力在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廉洁从检规定、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自身监督上下功夫。
会上,江西省委第四督导组组长陈东有充分肯定了省检察院党组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做的大量准备工作,传达了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并对省检察院机关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学习领会中央、省委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把“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四是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借活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
据悉,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经过开展专题调研,江西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出活动实施方案,列出52项具体任务的工作安排表,包括“我向党组说句心里话”、“坚持群众路线、解决四风问题”、“检察和您同行”等活动,并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人员。江西省委督导组对此进行了充分肯定。当日上午动员大会一结束,江西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纷纷召开贯彻会议,准备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把“自选动作”做得更精彩,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特色、见成效。
(黄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