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律师界代表委员座谈会”
13名律师界代表委员建言检察工作
编者按
7月16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律师界代表委员座谈会”,听取律师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和高检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在4个半小时的座谈中,13名律师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就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密切检察机关与律师的联系等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现择要摘发,以飨读者。
李大进(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律师协会会长): 应关注检察队伍出现的差异化问题。检察官的公诉活动是检察工作的缩影和集中表现,提升这方面能力要有更长远的制度设计,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 |
孔晓艳(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香港简家聪律师行联营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检察工作提几点建议:一是建议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建议抓好涉及金融的检察工作。 |
李泽林(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主任、黑龙江律师协会副会长):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我国法治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强民事诉讼的监督。二是加强民事执行的监督。三是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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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女律师协会会长): 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切身感受有三点:一是非常注重职务犯罪预防。二是注重监督。三是注重化解矛盾和维稳。对检察工作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加强民事诉讼监督。二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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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芹(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律师协会副会长): 就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几点建议:第一,希望检察机关全力推动完善有关制度,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第二,建立协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权益。第三,多措并举,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第四,要惩防并重,进一步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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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学恩(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武汉律师协会副会长): 作为一名律师界人大代表,我比较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检察机关如何看待和处理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另一个问题是检察机关如何加强自身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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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希燕(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省政府参事): 对检察工作提几点建议:第一,坚持检察工作的亲民性。第二,要加强监督。第三,要加强队伍建设。第四,建立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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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列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知识界人士联谊会会长): 对促进下一步检察工作深入发展提四点建议:一是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更大的职能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三是进一步充实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办案力量。四是大力弘扬法治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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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惠珠(全国人大代表、香港执业大律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修改后的民诉法对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开展法律监督的范围、方式和对象等都进行了较大修改。在实施的过程中,建议检察机关理顺两个关系:一是检察监督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关系。二是检察监督和尊重民事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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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笑云(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建设法治国家,需要给律师一个适当的待遇。检察官对律师的尊重非常重要。律师的责任和使命非常重大。建议检察院加强培训工作,强化法治理念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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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峰(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建议在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过程中,检察官与律师之间多一些互动。近年来,全国律协与高检院的互动特别多,高检院领导对律协的建议也很重视。希望全国各级检察院、广大检察官与律师之间能有更多的沟通和互动。与此同时,律师界也希望接受检察官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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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四川律师协会副会长): 对检察工作提两点建议:其一,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的理念,将之作为检察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价值取向。其二,检察官应该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在控诉过程中一旦发现案件存在问题,一定要有及时进行自我纠错的勇气和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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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祺华(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全国工商联常委): 检察机关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建设法治中国首先要树立法治思维,对于检察机关来说,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做到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建设法治中国还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 |
(王治国 郑赫南 摄影:程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