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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驻监检察室办理减刑假释案14400多件无错漏

2013-07-17 08:25: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为了防范减刑假释权被滥用,铲除滋生腐败的空间,保证作为刑事诉讼活动最后一环的刑罚执行工作公平公正,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大量探索,其派驻惠州监狱检察室更是率先在全国实现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和同步监督。

    据统计,近4年的时间里,该驻监检察室共办理、审查减刑假释案14400多件,无一件出现错漏现象。

    5服刑人员因病死亡推动改革

    惠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平嘉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驻惠州监狱检察室能够享有如此高的监督权限和惠州监狱的信任密不可分,而这信任源自于两家单位共同应对的一次“大考”。

    2009年,惠州监狱相继发生5起服刑人员因病死亡的事件。家属接到通知后,有的带着大批亲属来监狱“兴师问罪”,有的动手殴打监狱民警,有的采用“头撞墙”的自残方式威胁监狱……

    这给刚刚建成不久的惠州监狱带来极大的考验,也成为设立不久的检察室干警们的“开门第一考”。

    案情发生之后,检察室对每起死亡事件进行了调查,及时掌握了服刑人员死亡的第一手资料。调查证明,5名罪犯确是因病而亡,检察干警随即向死者家属说明了调查过程以及结果,并把证据一一出示给家属们。自此,调查结论得到了家属们的认可并积极配合监狱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此后,检察室专门发出建议,要求监狱加强医疗力量建设,完善保外就医和送狱外医院治疗的制度。检察室还为此订下规定:今后凡发生死亡事件,无论是否正常死亡,一律介入调查并建立档案。而监狱方面及时整改,在医院监区、医疗力量和外送治疗上得到很大的改善。由于工作的改进,自2010年以来,惠州监狱再未发生过狱内死亡事件。经过此番“考试”,惠州监狱也越来越信赖驻监检察室监督的力量,更加配合监督。

    减刑标准由比例制转为达标制

    入狱6年半的服刑人员小罗近期准备第4次提出减去余刑的申请,如果申请成功,今年10月份便可出狱。“我们每个犯人都有一个成绩单,在狱内的所有表现都量化成分数,到达标准便可申请减刑。”小罗精准地向记者解释减刑假释规则。

    谁表现好能减刑?什么行为才能减刑?减刑假释的审批程序和过程往往由于主观性太强,执法人员执法的弹性空间过大,容易产生质疑和滋生腐败。

    “我们认为,首先在制度上要压缩执法者的执法空间,奖罚得分不能加主观评价;其次,要实现对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另外,要让整个制度和得分全部‘晒在阳光下’。”检察室主任何寿华说。

    记者了解到,小罗等服刑人员能如此清楚计算出自己的“成绩”,是因为他们的表现都能直接换算成不经任何人主观评价的得分,并公布在每个监区的触摸屏上。此外,“成绩单”现在还能在每个监室的电视机上滚动播出,而这一便利的监督办法也源自检察室的建议。

    记者发现,与全国绝大多数监狱减刑工作实行的“比例制”不同,惠州监狱实行的是“达标制”,即只要服刑人员“成绩”达标即可减刑。

    惠州市检察院监所科科长赖慧向记者分析说,“实行‘比例制’容易给执法者提供弹性空间。比如,每期每个监区有20个减刑的指标,但是有22个人都达到了减刑标准,哪两个人将被‘淘汰’,权力便落在了执法者手里,这样容易造成不公平。”

    “但是,‘达标制’也有问题,执行这一制度要求考核必须严密,‘成绩单’不能造假,监督机制必须健全……”何寿华说,“而惠州监狱是有这样的条件的。”

    “目前惠州监狱是广东乃至全国唯一一个实现同步监督的单位。”梁平嘉介绍,对拟呈报减刑、假释的罪犯,监区在审查的基础上,首先录入减刑、假释系统,检察室即时可以从网上调取监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进行审查,同时从网上的监管改造系统中调取罪犯入狱前档案信息及入狱后的包括认罪、遵守纪律、参加劳动等奖惩考核情况在内的表现材料,在网上进行对照审查、核实,实现同步监督。

    据统计,2009年至今的近4年时间里,检察室共办理减刑、假释案7802件,审查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6657件,无一件出现错漏现象;成功纠正监狱减刑、假释的错误提请建议49件,纠正法院减刑、假释裁定10件,提出纠正意见12次。(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陈云飞)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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