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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要闻速览(2013.7.16)

2013-07-16 17:34: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整理 

  青海高院召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会

  7月12日至13日,青海省高级法院召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会。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宁,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旭、纪检组组长魏文裕、政治部主任罗鹏先,审委会专职委员杜小哲、副巡视员马旦智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了上半年工作,院领导就分管、协管工作进行了点评,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董开军院长做了重要讲话。

  内蒙古高院:加强反腐倡廉夯实查摆基础

  7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体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等中央、自治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为中心组成员讲授党课。这是内蒙古高院在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六个专题学习和开展书记讲一次党课、党员干部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等“六个一”活动的具体行动,努力开创“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的生动局面。

  海淀审结危险驾驶案同比下降75%

  多数为警方主动查获未致实际危害

  7月15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集中对6起醉酒驾驶案审理并宣判。海淀法院同时公布的调研数据显示,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后,该院审结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数量,呈大幅下降趋势。

  重庆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陪审员法官之比将达1∶1

  7月15日,记者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即日起重庆全市法院将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到2014年年底,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将在现有1800余名基础上翻一番,陪审员与法官人数之比将从目前的0.6∶1上升到1∶1。

  天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 律师立案收费送达一站式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方便律师参与诉讼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律师提供立案、收费、送达一站式服务。

  天津高院“法院开放日”迎外国师生参观学习

  参观“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韩国国立全北大学法学院师生及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学生代表参观了天津高院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天津海事法院高效调解一起船舶合同纠纷

  日前,天津海事法院受理一起船舶物料供应合同纠纷,因被告长期拖欠供油款,原告诉至该院,申请扣押被告所有停泊于南通港的“建兴达”轮,该院依法裁定准予扣押。

  禁毒路上的“冷思考”

  ——上海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深度调查

  禁毒,需要一种勇气和智慧。在禁毒战役中,司法部门面对的是“毒瘾一来人是狼,卖儿卖女不认娘”的堕落灵魂,随之而来的还有光怪陆离的各色毒品犯罪。如何更有效地遏制暗潮涌动的毒品交易,如何尽量减少因毒品引发的次生性犯罪,上海法院正以它冷峻的思考探求着答案。

  江苏省法院行政审判座谈会淮安召开

  7月11日至12日,江苏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淮安中院召开。来自全省法院行政审判条线的领导和法官汇聚一堂,围绕各级法院如何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增强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实效进行探讨和交流。淮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亚青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刘亚平,淮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斌,各中级法院分管领导、行政庭庭长以及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为推进法治吉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结束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将会议精神专题向吉林省委做了汇报,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儒林就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十分重视,专门做出了批示。

  北京一中院分析毒品犯罪变化趋势及对策建议

  毒品犯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历来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近三年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毒品类犯罪案件200余件。在今年1-6月期间,一中院一审、二审案件总数均与2012年同期基本持平,二审毒品类犯罪案件较之2011年同期下降54%。

  北京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

  7月15日,北京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北京法院将着力在司法便民、利民上下功夫,深化推进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常回家看看”山东首例精神赡养案调解结案

  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精神赡养写入条文。日前,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被告李俊(化名)与父母达成调解协议:除依法负担父母的医疗费外,每季度至少到父母住处看望一次或者接父母回家一次。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山东省法院审理的精神赡养第一案。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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