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至30日,“第三届中法文化遗产法研讨会”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举行。
与会代表围绕“公众参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权利基础”、“公众参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具体路径”以及“非政府组织和地方政府在促进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中的作用”等三个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代表们认为,无论在中国还是法国,对于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依然遵循的是政府主导的模式,公众对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应有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从而影响了遗产保护的效果。因此,应当分别从法律环境的构建、社会舆论的营造以及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公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意识和义务规范,促进对文化遗产的保护。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和法国奥弗涅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
刘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