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体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等中央、自治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为中心组成员讲授党课。这是内蒙古高院在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六个专题学习和开展书记讲一次党课、党员干部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等“六个一”活动的具体行动,努力开创“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的生动局面。
会议就如何解决“诉讼难、信访难、执行难”等问题;如何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保证司法公正,让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守住廉洁执法底线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查摆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