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倒卖抗癌药可获高额利润,诈骗三轮车夫十余万元。近日,经江苏省海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对刘志兵、陈兵飞、范建国、张忠平、曾维标等人分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4.5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2年9月18日至11月5日,刘志兵等人来到海门市、启东市等地作案,由张忠平驾车负责接应,刘志兵、陈兵飞、曾维标、范建国分别扮演购药人、生产厂家老板、合伙人等角色。首先,他们以找人拉货为名,将在医院、银行门口候客的三轮车夫骗出来,付钱请他们打听、收购所谓的抗癌药“原霉素”。得到信任后,进一步提出合伙从“生产厂家老板”处低价购药,再转手卖给“购药人”赚取高额差价,以此诱骗三轮车夫出资。
这些三轮车夫大都在50岁左右,文化程度不高,急于摆脱贫困。面对每粒药丸转手可获30元差价的诱惑,他们往往不及细想便满口答应,并积极筹钱与刘志兵等人“合伙”赚钱。就这样,4名三轮车夫总共被骗11.5万元。
(记者 徐德高 /通讯员 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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