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熠熠法徽正闪烁着以民为本的光芒。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奔忙在审判一线、为民服务一线,为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百姓安康,助推当地发展奉献着自己的一片赤诚。
再难的案子也要负责到底
2012年10月的一天,津市法院信访接待室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年逾古稀,头发花白,衣衫褴褛,胸前挂着一个大布袋,上书一个巨大而鲜红的“冤”字,背上还横着一副破旧的草席。他进门就大声说法院违法办案,而在叙述的过程中又大叫大嚷,最后难以控制情绪的他向法院接待室的负责人跪了下去,号啕大哭……
他是李某,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退伍后被安排在津市某船厂工作。文革期间加入了“湘江风雷”组织,后因在武斗过程中与他人朝游行群众开枪,造成了一死五伤的恶性事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1985年,释放回家的他双鬓已白,妻离子散。从前的单位宿舍被现代的商品楼替代,已无处容身。饿了捡别人丢弃的残羹冷饭,渴了就喝口河水,唯一的家当就是一床破草席和千疮百孔、不能遮风的塑料布。李某有太多的愤懑,多次向各级法院、市人大、政法委等部门申诉、上访,从未间断。2011年,还前往北京上访申诉。
由于此类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复查处理没有法律和政策的依据。解决,不在法院审判职能之内;不解决,老人实在可怜。接待法官也左右为难,但他答应一定给老人一个答复。
以后的日子里,津市法院领导和信访部门的干警积极奔走,汇报、请示、沟通,并启动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市社保处主动筹措资金解决了李某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市房管局充分考虑其实际困难,为其解决了廉租房。
“我现在住进了新房子,装修也搞好了,希望领导们不计前嫌,以后到我这做客,我再也不提以前的事情了,再也不给大家找麻烦了。”李某露出久违的笑脸。
津市法院坚持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切实深入到群众中去,不厌其烦、全力以赴地解民困、化民怨,同时全面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执行、社会各界配合”的群众工作格局,巧借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积极解决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法官,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不离婚的话,我就跳楼。”津市法院调解室里,一个50多岁的女人在不停地哭诉丈夫对她经常打骂的痛楚。
刘某和王某是包办婚姻,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刘某以杀猪卖肉为生,力大气粗,性格暴躁,经常酒后打骂王某。性格柔弱的王某,每次都是遍体鳞伤,为了年幼的一双儿女忍辱负重几十年。现儿女均已成家,王某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在一次被打伤住院30多天后,在儿女的支持下,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得知王某要离婚,刘某暴跳如雷,扬言谁要让他离婚就让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反正自己“杀猪佬”出身!
这天中午,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刘仕柏又一次来到刘某家中。“老刘啊,案子的事不说啦,先吃饭,我们请你。”找了个小馆子,三人围坐在一起。法官盛了一碗汤递给刘某说:“老刘,虽说不轻易离婚,该离的还是早点离了,对双方来说都是个解脱,也给彼此一个开始新的生活的机会。”刘仕柏也自掏腰包给他打了一壶谷酒,一再劝解。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与妻子离婚。
据统计,近三年来,津市法院巡回审判调处各类案件1380件;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困难260余起,调撤率达64%;组织法律宣传、进行法治讲座26场次,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胡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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