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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途之家 异乡少年回归的中继站

2013-07-14 13:55: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有关领导在花都法院参加“金不换中途之家”揭牌仪式。王冬莲 摄

    “刚来的时候,我还担心其他人会歧视我,毕竟我是犯过法的人,现在还在缓刑考验期。没想到,大家对我都十分热情,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家庭温暖。”日前,在广东省广州市首家“金不换中途之家”成立仪式上,失足少年阿广讲述了自己在就业帮教基地获得的帮助。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社会力量设立就业帮教基地,保证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失足未成年人得到人性化的矫正,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因户籍地域差异带来的司法歧视等问题,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异乡不慎“失足”的少年

    今年20岁的阿广是海南人,2010年,初中还未毕业的他和几个老乡来到广州花都打工,“一心想做出一番成绩给家人看”。

    那年6月的一天凌晨,17岁的他在宿舍休息时,听到外面吵吵嚷嚷。原来是老乡与他人因冲凉起了争执。阿广慌忙穿上衣服,随手拿起一件工具直奔楼下,参与打架。由于把人打成重伤,四个参与打架的同乡因此受到了法律追究。阿广也被控犯故意伤害罪。

    根据阿广的犯罪事实以及阿广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完全可对其适用非监禁刑,这也将有利于他顺利改造回归社会。

    但是,判处非监禁刑需要落实社区矫正,而现有社区矫正要求一个前提条件:适用非监禁刑的人员必须属于本地居民,可以划归某个具体的社区。

    对像阿广这样的外地户籍未成年人来说,若送回原籍进行社区矫正,则会形成新一批留守儿童,造成实际上无人监管;若随在广州务工的父母进行社区矫正,一方面由于其父母忙于生计,无暇顾及,或性格简单粗暴,不善帮教,或居无定所,不便监管。另一方面则由于司法行政部门人力有限,无力监管。最终有的流落社会,又重新犯罪,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非监禁刑的适用效果。况且,“脱矫”将影响社区矫正部门的考核指标,导致司法行政机关下属社区矫正部门也不愿对非广州户籍的未成年犯承担矫正责任。

    法官陷入了两难境地。

    ■阿广们的困境

    实际上,阿广的困境不是个案。

    据统计,2008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广州市本地户籍的未成年犯751人,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151人,所占比例为20.11%;外地户籍的未成年犯2044人,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81人,所占比例为3.96%。2010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本地户籍的未成年犯为556人,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187人,所占比例为33.63%;外地户籍的未成年犯1599人,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286人,所占比例为17.89%。2012年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本地户籍的未成年犯591人,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269人,所占比例为45.52%;外地户籍的未成年犯1560人,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563人,所占比例为36.09%。

    数据表明,虽然近年来广州市两级法院未成年被告人非监禁刑的适用率稳步提升,但因监管条件的差异,本地与外地户籍未成年被告人在非监禁刑适用上出现了地域导致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实际上,广州中院少年庭的法官一直也尝试在社会上寻找、联系愿意对阿广进行监管、帮教的热心企业。2010年底,法官几经周折先后联系了三家从事服装制造和加工的民营企业,然而,“这几家企业,一听说这些孩子的情况,担心影响企业,都说帮不了。”广州中院少年庭庭长赵俊说。

    但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继续寻找愿意帮助这些失足未成年的热心企业家。

    ■伸出援手的热心企业家

    2011年3月,一次偶然机会,少年庭法官认识了曾志强先生,了解到其拥有几家企业,其中一家为汽车维修公司。“如果能将那些外地籍未成年缓刑犯安置在这家汽车维修公司,使他们既能得到监管又得以就业,掌握一门修理汽车技能,将有利于这些失足未成年人顺利改造、回归社会。”

    这一想法得到曾志强的大力支持,表示如果法院能牵头搭建参与帮教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平台,他愿意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

    曾志强经营的这家汽车维修公司叫花都广州银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的广州市花都区新达汽车维修服务部,目前已发展成广州市花都区中型汽车维修企业,拥有2130平方米的维修中心,以及40多名优秀员工。

    2011年4月29日,阿广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两年。在征得阿广的同意后,法院将他送到曾志强开办的汽车修理公司,并与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履行具体的监管帮教职责,公司还专门安排一位技术师傅手把手地传教。为了不让阿广感到异样,曾志强还专门预先召集公司员工开会,要求大家不要歧视阿广,多给予关心和帮助。

    带着忐忑的心情,阿广开始了新生活。没想到,大家并没有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他,而是热情友好地与他相处。特别是师傅对其关爱有加,成为他工作生活上的良师益友。身为老板的曾志强平时也非常关心阿广,经常对其嘘寒问暖,竭力帮助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少年庭法官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教。每逢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法官都会带着节日礼物去看望阿广,懂事的他也乐意将这些礼物拿出来和师傅及其他同事分享。更令人欣慰的是,阿广将大家对他的爱化为努力工作的动力,在公司改造期间表现良好,修车技术逐步提高,如今已达到中工水准,即将成为汽车维护师傅。

    “通过这一年的经历,我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认识到了人要自食其力,要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走其他的旁门歪道是行不通的。并且还要遵守社会的规范,遵守法律的规定,这样才可以在社会上立足,才可以让父母真正放心。”阿广在写给少年庭法官的信中说。

    谈及未来打算,阿广说,现在自己还在缓刑考察期,眼下重要的是好好改造,学会做人、学好技术,努力工作,用行动回报关心自己的法官和其他爱心人士。“缓刑考察满后,我将继续留在公司工作。”阿广坚毅自信的目光流露出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缓刑考察满后,我将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初成规模的基地

    正因为有了阿广浪子回头金不换转变这一个个案突破,为进一步推行和扩大就业帮教的适用面,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机制以及规模,广州中院少年庭经与广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沟通、协商,统一认识,打消了有关部门关于外籍未成年犯脱矫影响考核的疑虑,决定尝试在广州市花都区试点设立“金不换中途之家”。

    “金不换中途之家”是广东省第一家失足未成年人就业帮教基地,采取由花都区政法委协调,花都区法院、花都区司法局、花都区检察院、花都区公安分局牵头,街道办、关工委、共青团协助,热心企业具体实施矫正帮教的操作方式,以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解决矫正帮教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广州中院副院长向金华表示:“集食宿、帮教、培训、矫正、就业于一体的‘金不换中途之家’,重点在接纳适用非监禁刑的外地户籍未成年犯,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提供帮教指导、技能培训及就业机会。它的创设符合我国司法工作体制改革的方向,这标志着我市在解决外地户籍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上又向前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在设立之初,广州中院就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失足未成年人虽然是正在服刑的罪犯,但心智未成熟、可塑性强,要提高他们回归社会的自信心,就必须弱化其“罪犯”身份标签,充分保障其应有的权益与人格平等、尊重,积极探索多种人性化的关怀形式。

    目前,在“金不换中途之家”基地广州银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与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就业扶助制度、矫正效果评查及脱管漏管责任追究制度等一一俱全。

    而公司拥有的图书室及健身室,全部免费向员工开放。公司指派专人担任“缓刑考察员”,确保改造效果。失足未成年人免费吃住在银星公司,而且每位未成年人都配备了一位师傅手把手传帮带。

    “我们与普通人员所有的待遇是一样的,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异样。”阿广说,他在矫正期间与银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

    截至目前,“金不换中途之家”已安置5名判处非监禁刑的外地户籍未成年人到爱心企业进行矫正和就业,其余4人均因中途联系上了监护人而被接回原籍继续改造。在“金不换中途之家”带动下,从事机械制造的广州迪尔设备公司、纸箱生产的花都文成纸品厂、布艺生产的广州莲中织布厂都纳入花都区帮教矫正安置企业范围之内。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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