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指出,各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室要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检察措施的落实。要单独或者联合监管单位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漏洞的,要及时向监管场所提出纠正意见或上报本院发出检察建议。对被监管人员劳动外出、请假外出等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和部位要加强检察监督,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对因监管民警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被监管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等重大事故的,要及时查处。对因检察人员安全防范检查不到位、执法监督不严等造成监管场所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兵团各级检察机关辖区内监管场所发生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脱逃、行凶、越狱、暴狱等重大事件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及时层报上级监所检察部门。(记者杨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