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安县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有一名副庭长叫做翟树全。从1989年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他牢记宗旨、情系群众,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多年来,共调解诉前纠纷3000多件,调撤率在90%以上;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4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激化矛盾。
众所周知,法官统计工作量是以审理的案件数量来计算的,而翟树全却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费力不讨好的诉前调解上,目的是让农民省时省力省钱,减轻百姓负担。对此,翟树全说:“办案中,既要坚持依法办事,解开‘法结’,还要做好法律宣传,解开‘心结’。”
从1989年到2012年,翟树全每年诉前调解的案件是正常审理案件数量的1倍至2倍,20多年加起来,少说也有3000多件。“我是农民的儿子,亲身的经历和感受,让我深感法律的重要,更懂农民对法律的渴求,我立志:要当一辈子乡村法官。”翟树全说,要想把案件办得公正,得先满足群众需求,多做普法宣传和诉前调解,让群众省心省力省钱,这才是我最大的心愿。
哈拉海镇是农安县最早的建制镇之一。长白铁路、图乌公路穿境而过,是农安北部交通中心和商品集散地。哈拉海人民法院每年面对大量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3年里,翟树全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件,调撤率达9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这种过硬的办案能力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也不多见。他总结的办案体会是:针对不同矛盾特点,不同成分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并总结出了公平对待法、充分倾听法、寻求外力法、细节取胜法、切中要害法、趁热打铁法、诙谐幽默法、回顾往昔法、亲情感化法、说服教育法的“十大调解法”。
翟树全探索形成的“十大调解法”,既是实际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基层法官对农民群众的高度负责。凝聚的是辛勤汗水,展示的是工作创新,体现的是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