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或下落不明,社会风险性就会大大增加。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在现有条件下查找脱管、下落不明人员一直是一个难题。近日,区司法局在查找下落不明社区矫正人员时,充分利用平谷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这一工作平台,与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在38小时内使一名下落不明社区矫正人员重归管控,也为我区顺利度过“7.5”敏感期消除了一个重大安全隐患。
一、及时发现,紧急查找
峪口镇北杨桥村社区矫正人员杜某,1983年9月12日出生,因犯盗窃罪被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3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19日。自4月底以来,杜某在规定期限内接受社区矫正,并能按规定时间到峪口司法所报到。6月25日,工作人员在走访杜某家属时了解到:杜与其父亲发生矛盾,并从家中取走一万七千余元后离家出走。家人不知下落,其手机始终关机。区司法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其亲属、朋友、原工作单位等进行仔细排查走访,均未获得杜某的下落及相关信息。
二、认真研判,协调部署
6月26日下午,区司法局局长郭明山主持召开平谷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矫正帮教工作小组会议,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峪口镇社区矫正人员杜某下落不明情况,认真分析研究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各成员单位就全力协助开展查找达成共识。为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职能分工,由区检察院负责对查找情况进行监督。6月26日晚,区公安分局通报: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杜某近日几次在朝阳区某网吧上网,晚上11时上网,次日8时下机。6月27日,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再次召开协调会,决定由司法所、派出所、矫正科组成查找小组,准备到朝阳区实地查找,并就协调网吧配合、具体查找方式、交通通讯、后勤保障等方面做了具体分工。期间,区司法局局长郭明山要求,根据该线索全力进行查找。
三、迅速出击,斩获线索
6月28日凌晨4时,查找小组由平谷区出发,驱车50分钟到达朝阳区某网吧。按照事先分工,首先对网吧上下二层进行了彻底查找,但未发现杜某本人。查找小组并未就此放弃,经向网吧网管和上网人员询问情况,了解到杜某6月27日当晚并未到此上网,但26日、25日均在此上网,并且将本人身份证遗失在网吧内,杜本人曾于27日晚用另一手机号向网管打电话询问遗失身份证之事。为了进一步核实信息,对网管提供的手机号进行回拨,发现始终无人接听。此次进京,虽然没有直接查找到杜某,但发现了一个可能联系上的手机号码,这也为进一步做好查找工作指明了方向。
四、不懈努力 查找成功
查找小组返回后,继续拨打该号码仍旧无人接听。查找小组工作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决定由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不间断的向这个号码发送短信,讲明其行为的错误和继续违纪的严重后果,要求其尽快与工作人员联系。同时,查找小组动员家属给该号码发送短信,告知其奶奶病危的实际情况,希望其尽快回家。这种心理的较量一直持续6月28日上午11点,终于取得了效果,杜某给峪口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均打回电话,表示自己将在29日上午9点到峪口派出所和司法所报到。6月29日,社区矫正人员杜某按时到峪口派出所报到,峪口司法所、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规定予以警告处分。杜某对自己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书面承诺今后认真悔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规定。
五、总结经验,以利再战
自6月26日下午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召开紧急会至6月28日上午杜本人向查找小组工作人员联系,仅仅经过了38小时。区司法局对此次成功查找进行了认真总结,认为有以下几点经验:
一是基层司法所严格落实矫正规定是成功的基础。峪口司法所在对缓刑人员杜某矫正过程中,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定期走访,从而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情况,避免了查找工作的延误。
二是特殊人群专项组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是成功的保障。区司法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平台作用,成员单位第一时间沟通情况、密切协作,增强了查找力量,丰富了查找手段。
三是采取适合技术手段是成功的关键。在常规查找措施无果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利用技术手段发现并确认杜某的上网信息成为了唯一查找线索,也成为了查找成功的关键。
四是坚持不懈的努力是成功的根本。在整个查找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没有放弃。区司法局主管副局长带领查找小组往返驱车150公里进行实地查找,取得突破线索,最终查找成功。在百分之一可能性的情况下,付出的百分之百努力才是查找成功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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