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20年无违纪的背后
——湖南蓝山法院获四大班子支持坚持公正司法侧记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等四大班子的鼎力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提高队伍素质、改进审判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努力为当地群众撑起一片蓝天。全院连续20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息诉服判率从2007年的83.5%提升到现在的96.7%,蓝山法院干警的人民满意度调查连续3年位居全市前列。
县委:保障法治引吭
“县委支持法院公正司法是职责所在,但公正司法也取决于法院自身的积极作为,确保和追求公正司法是县委和法院的共同责任。”蓝山县委书记魏湘江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蓝山县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法院公正司法的重大举措。该县为保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有效互动,专门设立法院编内内设机构司法调解中心,创建基层法院大调解格局。
对于法院基层建设,蓝山县委更是“高看一眼、厚待一等”。在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与部署中,该县县委积极主动、态度坚决,还创造性地将该院三个人民法庭按程序审批为正科级编内机构。
“蓝山县委营造了这种想干事有氛围、干成事有地位的良好环境,我们法院干警纷纷主动请缨,要求到一线去、到基层去。”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柏国平介绍,近五年来,全院无一干警要求调出,还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了一批批优秀人才进入法院工作,有效缓解了该院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
政府:同谱公正交响
“公正司法弘扬了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是一种正能量。支持法院公正司法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崇尚法律、向往公平正义的体现。”这是蓝山县县长冯德校说的一句很贴切的话。
蓝山县政府全力支持法院化解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对于涉乡政府的执行积案,县政府确定了4名政府县级领导包案督办,加强政府对清理积案工作的支持,定期调度,限期执结。在积案化解工作中,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听证会、案情分析会等形式,为法院化解清积工作难题做坚强后盾。
县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在联席会议上多次强调:处理涉乡政府积案,我们既要支持鼓励乡政府发展经济,又要使申请人的合法债权得以及时实现。
2007年4月,申请执行人周三兰与被申请执行人新圩镇政府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此案执行标的额24.5万元,被申请执行人一直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缓解申请执行人在事故中失去丈夫,自身三级伤残的伤痛及在生活、医疗等方面切实面临的特殊困难,该院对周三兰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与县政府协调,由县财政垫付案件标的款,年底从新圩镇政府的财政拨款中扣回。这一举措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用此方法,还使两起类似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至此,上级政法委交办的2013年涉府8件执行积案全部顺利执结,这一举措受到了永州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人大、政协:合唱正气歌
今年5月,被执行人李某(村干部)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因家庭其他成员原因,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蓝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平玉、县政协主席陈海潮在了解详细案情后,连续三晚深入该村,上门做李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
“作为一名村干部,我们应该带头履行国法,对有不同意见的其他家庭成员,你也有义务和责任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在谭平玉、陈海潮的多次努力和全程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到位。
除了主动参与化解纠纷和矛盾,蓝山县人大、政协还坚持每年不定期召开审执专题会议,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在重大诉讼与涉诉信访方面,县人大、政协与法院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诉讼及涉诉信访的案件,利用他们社会威望高、群众有认同感的身份优势有效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与此同时,法院也积极创新接受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渠道,并通过听取审议意见、定期走访、主动回复等方式,征询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蓝山法院各项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以来,该院共获得县级以上荣誉42项,政工科2011年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后有89人次获县级以上表彰先进个人。(记者 禹爱民 通讯员 唐助国 成 新 周智勇)
·湖南公安消防出台排查标准督促社会单位自查
·湖南龙山公安局"四大项目"做实做强警务保障
·湖南石门县公安局:坚持抓好收支管三大环节
·湖南湘乡公安局:出实招强化基层警务保障
·湖南邵阳公安局:启动53个派出所规范化建设
·湖南"210工程"建设呈现"四个更加"良好态势
·湖南"210工程"建设呈现"四个更加"良好态势
·湖南长沙公安局:为210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湖南株洲公安局:“四创”提升保障水平
·湖南公安机关六大举措强力推进210工程建设
·湖南石门县公安局破获系列街头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