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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多检察官建议加重交通肇事逃逸惩处

2013-07-11 10:23: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州日报 

    深圳检方公布了一组数字让人触目惊心,今年上半年,深圳审查起诉交通肇事案件152件,而已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79件!

    2012年,深圳有476人死于交通事故,而肇事司机逃逸让很多案件无法及时解决。因此,有检察官建议,应该加大对此的刑事惩罚力度。

    找人顶包亦属变相逃逸

    肇事逃逸案件屡屡发生,有的肇事司机一逃多年,最后迫于压力自首。2007年5月6日,佘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朋友在光明新区撞倒一名路人致其死亡,佘某某弃车逃逸后,隐姓埋名逃往福建打工。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民警多次动员家属劝其投案自首。今年2月21日,佘某某在家人和民警的规劝下投案自首。

    还有一种变相逃逸,是找人“顶包”。2012年4月14日,郑某无证驾驶,途中撞倒一女子,造成其颅内出血,属重伤。事故发生后,郑某的弟弟向交警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企图使哥哥免受刑事处罚,半个月后郑某选择自首,郑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刑,其弟弟也被以包庇罪判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有一种逃逸发生在医院

    “不少司机肇事后,积极将受害人送到医院,但是,他们得知受害人死亡或者重伤,面临巨额经济赔偿时却逃逸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法学博士黄勇告诉记者,肇事者逃逸一般是因为怕坐牢、怕赔偿或怕挨打,但是“怕赔偿”在深圳比较突出。“交通肇事犯罪后,随之而来的是经济赔偿,而交强险赔偿的限额很低,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很多犯罪嫌疑人无力支付赔偿,就想一逃了之。”

    比如金某某无证驾驶将一名行人撞倒,导致其颅骨多处骨折,损伤程度属重伤。案发时,其汽车保险已经过期。金某某拨打120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因为害怕伤者找麻烦就跑掉了。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4个月后金某某投案自首,双方当事人一直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2013年4月17日,检察院对金某某提起公诉。

    逃逸令受害方“雪上加霜”

    黄勇博士告诉记者,深圳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比例年年高达90%以上。2012年,深圳有476人死于交通事故,平均每天不止1人因车祸丧生,而不少受害人并非当场死亡,而是在医院经抢救后无效死亡。“今年以来深圳交警已破获了68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其中被害人死亡司机逃逸的占25件,被害人受伤司机逃逸的占43件。肇事司机逃逸,无疑延误了伤者宝贵的救治时机。”

    肇事司机逃逸后,受害者及其家属不但无法得到精神抚慰,而且由于得不到经济赔偿,部分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进而引发了不断的上访、申诉。

    反思:

    逃逸现象折射城市发展问题

    近两年来,深圳交通肇事犯罪逃逸问题越来越突出,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243件,其中29.5%的被告人有逃逸现象;2012年,提起公诉的交肇案件猛增到329件,而被告人逃逸的比例也上升至44.6%。2013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交通肇事案件152件,而同期深圳市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79件。

    据黄勇博士统计,深圳交通肇事的被告人中,三分之二是外地驾驶员,逃逸人员也以外地司机居多。

    “逃逸现象的背后,折射出城市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黄勇博士称,三分之二的交通肇事案件发生在宝安和龙岗,甚至在2011年,宝安区一个区的交通肇事案件数就占到全市一半。而道路交通设施、道路监控设备和警力配置相对不足,导致肇事者出现逃逸的情况远远多于市区。

    建议:

    应对逃逸者加大刑事惩罚力度

    如何防止肇事司机逃逸?黄勇博士认为,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加大宣传警示力度,打破部分人存在的“一跑就了”的幻想。另一方面,要加大刑事惩罚力度,真正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

    近年来,深圳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的刑期正在逐渐降低,而判处缓刑的案件比例在逐年上升。以去年为例,有57.3%的被告人被法院判处缓刑。因此,黄勇博士对此表示忧虑,“对未能有效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并取得谅解的以及具有逃逸情节的被告人,建议谨慎适用缓刑,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均衡。”

    黄勇博士建议,运用深圳的特区立法权,对部分有违章记录、交通肇事潜在可能性大的车辆根据违章的严重程度和次数,在交强险之外强制要求加买商业第三者险。“还可以尝试建立交通肇事赔偿基金。”

    (王纳 孟广军)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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