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市公安局紧紧抓住长沙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工作的有利时机,以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一线、服务实战需求为总要求,想方设法集聚财源,突出重点优化投向,有效提升了公安经费保障效能,为保障“210工程”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确保“三个到位” 拓宽公安经费来源
2012年,全市各级财政拨付的公安经费总额较2009年增长69.62%
长沙市公安局始终把经费保障工作作为推进 “210工程”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积极争取各方支援,最大限度聚集财源,确保“三个到位”。
推进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到位。该局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公安经费保障的实际需求,主动邀请市领导考察公安工作,争取资金倾斜。今年3月,时任市委书记陈润儿深入市公安局现场办公,实地解决专项经费、办公用房等问题。2012年,该市各级财政拨付的公安经费总额较2009年增长69.62%,确保了“210工程”建设各方面保障到位。
力促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到位。
该局后勤装备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公安经费保障工作遇到的新情况,现场会商解决具体问题,实现长沙公安经费保障水平基本与长沙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保持同步。2011年至2012年,长沙市政府先后6次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公安经费保障问题。2012年,长沙市公安局人均公用经费支出超过了公安部、省公安厅提出的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争取区县财政各项配套及补助性资金到位。该局在用好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市、区、县财政配套资金。如在宁乡县公安业务大楼建设上,采取了中央、省、市、县财政全额保障;长沙城区各公安分局在市级财政的保障之外,由区级财政提供制度性的额外保障。2012年开始,长沙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经费纳入市、区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保障,极大缓解了警力不足和保障缺位的问题。
明确“三个重点” 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后勤保障能力实现从日常单警、部门保障向大规模集群化警务应急行动保障的跨越
长沙市公安局紧扣“210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以提高实战能力为目标,以满足基层需要、提升处突能力为立足点和落脚点,着力优化公安经费投向。
重点加强高精尖装备建设。该局近两年在刑侦、特警等单位的装备、器材建设中投入近2.5亿元。全市公安机关通过科技手段破获案件的比例不断上升,特别是在违法犯罪人员DNA数据库建设应用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应用DNA数据库串并案件160串390起、认定犯罪嫌疑人600余名,成功破获杀人、强奸、抢劫等案件280余起。
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该局开工新建了禁毒教育基地、第一看守所扩建工程等10个基础设施项目,完成了特巡警三大队业务用房、戒毒康复中心等5个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完成了特警营房等6个维修改造项目,建成了执法办案区域145个、涉案财物管理中心13个,全面缓解了公安业务用房紧张的局面,提升了全市公安机关的战斗力。此外,该局还下发了《长沙市公安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了基建项目的立项、规模及资金审批、招标、奖惩等方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厉行“三不”原则(不影响公安业务工作开展、不占用一般性公用经费、不挪用新建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有序进行。
重点加强应急保障建设。依托长沙作为省会城市在交通、资源方面的优势,建立了以市级为支撑、县级为补充的物资储运调拨机制,构建了布局合理、反应迅速的物流配送网络,确保在第一时间能将应急物资送达一线。2008年长沙公安援川队伍在地震废墟中第一时间建立临时营房,2009年为援疆队伍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在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侦破中提供全市3个指挥部、10个工作组、3000余人次的搜山队及全市7000余名参战警力的后勤保障——目前,该局后勤保障能力已经实现了从日常单警、部门保障向全市性大规模集群化警务应急行动保障的跨越,大大提升了各类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构建“三个机制” 加强经费管理制度建设
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落实经费包干、车辆定编等管理措施
近年来,长沙市公安局牢牢把握预算管理、责任落实、资金投向等环节,制订完善了《长沙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长沙市公安局财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在“210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资金的合理、节约、高效使用。
构建预算管理机制。为保证财政预算的科学、合理、准确,该局后勤装备部实行项目预算内部先论证、后立项,实现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核算的无缝衔接,使预算编制数据更加科学合理,预算精准率不断提高。2010年至2012年,该局连续3年被评为 “预算先进单位”。
细化资金投向机制。该局按照“流程细、指标细、控制细”的管理要求,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落实经费包干管理、车辆定编管理、内部集中招标采购等管理措施。对日常办公费、车辆燃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及部分专项业务费等,按照“定额管理、专项补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充分调动各单位当家理财的积极性。2012年仅市局机关就节约经费开支100余万元。
落实责任监督机制。该局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的经费管理领导体制,全面推行“财权统一、财务归口、财务集中”的管理机制,除6个分局外,全部实行报账制集中核算,加强了经费管理及审计监督,从组织机构、责任机制上确保公安经费掌控得住、调控得了、运行得好。与此同时,该局后勤装备部门利用“学、传、帮、带”来提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并不断提升指导下级机关的针对性、时效性,努力推动全市公安后勤装备工作转型发展。(记者 胡立强 通讯员 向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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