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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监管部门创建法治文明窗口

2013-07-11 09:35: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公安部决定自今年3月起,在全国公安监管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日前,公安部印发了《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方案》。

方案指出,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要努力把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人权保障的窗口。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主动安排媒体记者、社会各界到公安监所参观。开展以保障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与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并重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开展地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当一天看守所长活动,使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来认识公安监管工作,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安监管工作的体制性、保障性问题。

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要开展保障被监管人员健康权专项检查,大力推进监所医疗卫生社会化,充分利用地方卫生医疗机构专业优势,为被监管人员提供平等的公民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所院协作”机制,畅通被监管人员就医“绿色通道”,完善监管特殊病房建设,建立职责清晰、责任明确的合作医疗机制。开展监所基础建设和经费保障达标活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切实解决部分监所设施陈旧、装备欠缺、严重超负荷关押问题,进一步改善监所关押条件。

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要努力把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规范执法的窗口。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要坚持素质强警,把公安监管民警岗位练兵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有计划地开展符合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专业培训。开展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看守所收押、提讯、律师会见、留所服刑罪犯管理等工作,建立并实行讯问与律师会见预约制度、全面落实女性和未成年被监管人员集中关押管理工作。把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贯穿于监管工作全过程,落实权利义务告知、生活作息、医疗救治、给养保障、投诉控告等权益保障救济机制,不断提升看守所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群众满意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安监管部门服务诉讼、服务群众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监管场所根据需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作为特邀监督员,并建立规范的特邀监督员巡查机制。凭有效证件,特邀监督员可以随时对执法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要全面完成看守所执法信息和监控设施与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室的联网,接受检察机关的实时监督。

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要努力把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教育感化的窗口。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要积极选树优秀管教民警,开展管教艺术方法研讨、优秀管教民警选树等活动,促进管教工作水平提高。通过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法制教育、心理疏导、人性化管理和文化建设等举措,提高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文化人的效果。扎实开展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推进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教育挽救工作社会化。加强法制、廉政、禁毒教育基地建设。

全国公安监管部门要努力把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安全管理的窗口。积极推动落实将公安监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并落实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构建党委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主管、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公安监管场所安全文明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公安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监所执法安全风险评估,改革完善监所勤务模式,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管玉)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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