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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审判专家陈林:法律追梦人

2013-07-10 12:59: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法制报 

陈林

 

    专家名片:陈林

    1968年出生,江苏宿迁人,法学博士,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学术领域兼职情况: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科研成果:

    近几年陆续在国家级、省级核心法学期刊发表文章多篇。其撰写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出让公司主要财产行为之效力分析》、《违反信义义务所获利益应予返还》、《委托理财法律性质辨析》、《反向刺破公司面纱——公司法人格否认原则的扩张适用》、《合同解除后的互负债务类推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等文章先后在《人民司法》杂志刊登,《上市公司收购与反收购的规则变迁》一文在法学核心期刊《当代法学》上发表,《资产公司转让债权之行为构成权利滥用时应认定无效》刊载于《审判新视野》。

    其撰写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若干问题的探讨》调研文章,入选全国二十八城市中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论文集,并被相关单位采用。其本人受省高院委托完成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信托法》实施中相关问题的调研工作,并形成了三万余字的调研报告。

    陈林经典语录:

    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获得对他们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记者走进陈林的办公室时,他正忙着与法官们就一个疑难案件进行热烈讨论和紧密部署。结束后,陈林微笑着向记者表示歉意:“让您久等了,刚刚处理了一件突发信访案件,经过大家努力,上访当事人情绪已经基本稳定,我们已对后续工作进行细致部署安排,促进这个案件稳妥了结。”

    陈林,现在担任着负责沈阳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立案二庭庭长。在众多年轻法官心目中,陈庭长既是办案专家又是良师益友。他既拥有民商法学博士学位,又有着从事民商事审判近二十年的丰富裁判经验。“不论什么疑难问题到他那里,他总能另辟蹊径,迅速找到全新视角予以解决。”每每遇到大大小小的案情讨论会,他总是尽量抽时间。“只有不脱离案件,才不会脱离实际。”陈林说。

    他常说:“干一天就要干出成绩来!”庭里同事们都说他干起工作来像在玩命,可他却总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他笑呵呵地说:“很多人都管法官叫青天大老爷,这个称呼听着挺有意思,但是却显示了法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分量。我们只要多替当事人想一些、做一些,就能得到涉案双方的信任、支持和理解,那么还有什么难终结的案子呢?”

    不得不承认,在当今这个信息纷杂的世界,大多数人已经很难再被一句话或者一件事情感动,但是陈林法官这些质朴的语言,这些“多做一点”的平凡思想,却突然触动了人们的心灵,让记者冷不防地感动了一回。

    执著进取精业务

    1992年,陈林从辽宁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分配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转眼间,20年过去了,陈林也从当初那个踌躇满志的法律追梦人,脚踏实地地迈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的职位,成为一名精通民商事审判和申诉信访工作的审判专家。

    多年从事商事审判的工作经历,让陈林夯实了法学理论基础,造就了他日后法律思维的走向和成熟。2005年到2010年,陈林在担任民三庭即商事审判庭审判员期间,曾主审一、二审案件500余件,为合议庭成员审核签发案件千余件,所负责的合议庭结案数亦名列前茅。陈林十分注重对所遇到问题的归纳与梳理,更多地关注实践对司法的需求。不为传统思维模式所限,创新裁判方法,积极回应社会和人民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陈林及所在合议庭审理的多起为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都是在法律规定不甚明确、理论上也无定论的情形下运用先进司法理念加以裁判的,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与陈林的交谈过程中,他的身上不时散发出学者的气息,特别是聊起他擅长的商事裁判理念和观点时,他会向你娓娓道来,有如清凉之风吹去夏日的烦燥。陈林讲述起曾处理过的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纠纷案。这个案件是个受到省、市人大代表及省领导高度关切的重大复杂案件,时任案件审判长的陈林在充分查清事实,分析法律关系,并查阅大量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在法院系统首次运用了权利滥用之禁止法理作为判决依据,撰写了高质量的裁判文书。裁判认为,资产公司在以整体打包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时,对其中某特定债务人企业而言,若资产公司获益极少,而该特定债务人因债权转让所受损失甚大时,资产公司之让与行为难谓正当行使,已构成权利滥用,应予禁止,该债权转让行为应认定无效。该案裁判的理念,与随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有关在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时,要注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规定精神相吻合,该案裁判结果受到汽车股份公司全体职工及省、市人大代表高度赞扬,对于当时因资产处置引发的类似纠纷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在某宾馆与某股份公司广告经营权侵权纠纷上诉一案中,该案裁判观点为时任审判长的陈林所撰写,该案是在法律规定不甚明确,理论上也无定论的情形下运用物权法理念加以裁判的(系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即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发生冲突时——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例刊登于《人民法院报》之上,因其具有研究价值,又被选入中国民商法典型判例研究丛书——《物权法典型判例研究》,同时被收录在《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阐释民商裁判疑难问题》一书中,并入选当年沈阳中院十大优秀指导案例。

    作为法学博士,陈林的裁判思路和理念令记者听得入迷,法律的神圣通过精湛的逻辑思维而彰显出来。难怪他在年轻法官的知识精英中享有极高的威望,不得不让记者折服。谈到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情结,陈林热情地向记者讲述,他长年担任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特别是被评为辽宁省审判专家以来,为配合省高院充分发挥“辽宁省审判专家”的示范、指导和带头作用,加大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法院审判业务能力的统一部署,作为专家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基层法院进行巡回授课。三年来,先后走遍全市各郊区县、市等基层法院及到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巡回授课,就民事疑难热点问题进行讲座,并对各院在合同案件、房地产案件等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解答。

    巧解纷争重和谐

    2010年到2012年,陈林担任民二庭副庭长期间,更加注重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先的原则,案件调解率位居全庭前列,每年由其本人主审及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分管合议庭签发审核案件约1200余件。

    在某餐饮公司与赵某房屋租赁纠纷一案中,由于该案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陈林带领案件承办人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并主动邀请作为代理人的律师参与纠纷的化解工作,最终圆满调解。该案最大的亮点在于:法官与律师携手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为重新解读法官和律师关系提供了新的路径。再如,陈林成功调解过的原告某公司与被告王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均致信沈阳中院表示感谢。

    在办案同时,陈林长期坚持不懈地进行理论学习,使其本人的法学素养得到很大提高,对问题的思考也引向深入,近几年陆续在国家级核心法学期刊《当代法学》、《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发表文章多篇,其裁判理念也通过其著作形式向外传达。

    开拓创新促管理

    自2012年担任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以来,陈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再审审查工作和涉诉信访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在2013年全省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上,陈林代表沈阳中院作了题为《统一审查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的经验交流,受到了省高院的高度肯定和与会中院的一致好评。陈林说他只是把再审审查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将所学的管理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比如对再审审查工作建立一套从立案、分案、审查到结案各个环节能够衔接顺畅、有条不紊运行的流程管理系统;对听证的处理、各方当事人的具体称谓、裁定文书的样式等诸多细节问题建立审查规范制度;对调解工作建立以案结事了为最终目标,以调解工作为基本要务,承办法官——审判长——副庭长——庭长——分管委员——主管院长共同参与、人人有责的调解模式;对后续工作建立使当事人能够“赢得清楚、输得明白、胜败分明”的,由原案件承办人、分管庭长、主管院长亲自参与的案件法律释明制度;对各基层法院再审审查工作形成通报、监督、指导机制等。总之,陈林对再审审查工作的管理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以创新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切入点,以维护司法权威实现个案公平为落脚点,确保再审审查工作科学、良性发展。

    在谈到涉诉信访工作的管理时,儒雅的陈林脸上出现了凝重的神情。今年年初,辽宁省成为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地区以后,沈阳市涉诉信访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一方面,信访人希望在中央的正式文件下发之前,尽快解决于法无据但于情合理的诉求;另一方面,法院系统要针对改革可能引发的涉诉信访案件数激增的情况做好提前准备。在面对大量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和繁重的涉诉信访改革准备工作时,陈林强调两者都要抓,两项工作都要做好!陈林带领立案二庭信访工作小组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加班加点梳理、化解信访案件。

    某房地产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在2011年向立案二庭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后某房地产公司不服,开始向相关单位信访。该案虽已经过再审程序,但某房地产公司诉求并非全无道理,沈阳中院领导亲自调度案件,陈林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因该案争议双方分歧较大,起初双方始终坚持自己的主张,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随后,陈林利用专业特长,改变调解方法,对当事人分别沟通、分别接待,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多个角度耐心讲解案件处理方向及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双方先达成初步调解意向。此后,陈林趁机跟进开展更为细致的调解工作,循序渐进调整调解方案,促使双方当事人求大同、存小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使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某房地产公司给法院送来一面“耐心细致搞复查,真情实意促和谐”的锦旗。

    为确保法院系统在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中能够抓住先机、赢得主动,陈林先后组织开展多次调研与座谈,反复与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交换意见,畅通了涉诉信访化解、终结、责任主体转移的各种渠道,主动为涉诉信访改革探索了一条科学之路。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司法正义与公正审判是法官永远的职业梦想和价值追求,是法治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陈林说:“从进入法院的那一刻起,我就立志做一名学者型、专家型法官。对法官来说,挑战永远都在前面。身为专家法官,最重要的还数光荣而崇高的职业梦想,即立足审判、恪尽职守,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法律是沉默的法官,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如陈林一样的法官们正通过千百万个案的公正审判,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而奋勇前进着。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