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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湖滨区检察院创建“一二三”案管机制

2013-07-10 11:51: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新刑诉法实施后,你们及时采取有效举措,让我们在第一时间全面了解知悉案情,确保了案件程序的公正、高效、透明,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8日,这是河南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设在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查阅复制刘洪磊等6人寻衅滋事、包庇一案案件材料时,对该院创建实行的“一二三”案件管理机制做法给予的评价。

    建立一项制度,确保律师阅卷工作规范有序。该院建立案件查询和律师阅卷预约制度,规定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工作,每周二、四专属律师接待日,辩护律师可通过电话进行案件走向查询和阅卷预约,律师接待岗必须提前将预约案卷材料备齐。同时严格落实新刑诉法规定,对于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的,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对于法律援助律师阅卷,经主管领导审批,工本费可减免。

    完善两项设施,确保律师阅卷工作便利快捷。该院完善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将律师接待室独立设置,并配备律师接待岗,逢律师阅卷都有专人负责接待,为律师阅卷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与服务。完善电子阅卷平台。在律师接待室配置了高速扫描仪、打印复印一体机和与院内局域网相连的阅卷电脑,律师在阅卷时,案管办工作人员将卷宗材料通过高速扫描仪转化为电子卷宗,并通过局域网传送到律师接待室阅卷电脑,律师在电脑上可快速查阅相关案卷信息资料,对于需要摘录的部分,可直接通过联网的打印复印一体机打印成册,有效提高了律师阅卷的效率。

    采取三项举措,确保律师阅卷工作保障到位。该院严把案件受理关,使其在受理之初就能满足阅卷条件;对律师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查验其委托书、律师公函、律师执业证书等,切实规范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阅卷工作。针对受案工作由业务部门转变到案管部门给律师阅卷带来的衔接问题,遵循“受案与接待相统一”的原则,在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之间,案管部门内部不同案件管理员之间做到分类管理、有序接待,有效解决新刑诉法实施之初律师阅卷难的问题。把电子卷宗和实物案卷整合管理,实行以电子阅卷为主、实物案卷查阅为辅的阅卷管理措施,律师如需查阅实物案卷,须提前预约,由律师接待岗与承办人沟通、调卷,按约提供实物案卷,在不影响案件办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

    该院案管办负责人马佩莉说,通过实行“一二三”案件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已接待律师查询56人次,阅卷47案次,接收递交各种材料7份,为律师提供了优质快捷的服务,彰显了执法办案的公正透明,有力保证了诉讼程序高效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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