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日前在该市检察系统率先制定并实行《排除非法证据工作规程》,已对3起案件启动了非法证据调查工作。该规程从排除非法证据的工作原则、非法证据的表象、调查程序、处理方式和庭审非法证据问题的应对等5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便于操作,该院在规程中细化了非法证据的表现形式,对实践中“辨认笔录”、“鉴定意见”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总结归纳,规定了调查核实方法,并严格了非法证据调查的启动程序和调查结果的审批程序等。(张宁 张璐 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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