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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检察院召开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

2013-07-09 13:59: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因为我的年少无知而对被害人造成伤害,也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我感到深深地愧疚和自责”。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检察院召开新刑诉法实施以来首场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犯罪嫌疑人小夏在会上作了深刻反省。

    17岁小夏是汉南本地人,初中毕业后就开始打工。今年1月,小夏在家里接到朋友的帮忙电话,去了才知道是几个朋友为讨债,拘禁了欠债的人,小夏就在一边帮忙看着,没有说话。因为被害人亲属报案,小夏等五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小夏被取保候审。今年5月,该案移送汉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小夏受他人指使,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但鉴于他是未成年人,在犯罪过程中起看管作用,没有直接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和殴打,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获得了被害人谅解,符合新刑诉法规定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条件,拟对小夏作附条件不起诉。

    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于是该院邀请区公安分局法制办负责人、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人和法律援助律师、小夏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参加听证会。会上,该院批捕公诉科未成年人办案组负责人通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和拟附条件不起诉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小夏汇报了思想认识,小夏的妈妈谈了教育打算,社区矫正人员通报了对小夏的社会调查情况,法律援助律师和公安机关负责人分别发表了意见。该院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在会上对小夏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召开听证会,一方面可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论证附条件不起诉的可行性,完善对犯罪嫌疑人的帮教措施,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庄严的仪式,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感化,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强化其法定代理人的教育管理义务意识。”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忠诚介绍,“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我院将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对小夏进行监督考察。”(花耀兰 杨延 赵睬伶)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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