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公安局去年底实施乡镇党委、政府牵头,公安机关指导,基层治保组织日常实施自防、自管、自治的“偏远乡村平安家园自治”社会管理模式以来,农村矛盾纠纷化解难的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仅今年以来,基层治保组织就化解矛盾纠纷120余起。
农村小矛盾、小纠纷较多,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不健全,一些本可以由村委会解决的小矛盾、小纠纷出现了没人管、不愿意管、没能力管的现象。根据实际情况,宁阳县公安局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带领下,协调村委会选拔老党员、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共同组成平安自治组织,壮大了基层治保力量。截至目前,共建立农村平安自治组织360余个,队员近千名。宁阳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农村平安自治组织的作用,组织民警经常深入乡村指导,同时做好自治队员处理矛盾纠纷技巧、注意事项等知识的培训,促进了辖区大和谐。今年以来,平安自治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20余起。
农村平安自治组织不仅调处矛盾纠纷,还负责巡逻、防范,并根据辖区发案特点开展平安自防、自护等活动。据统计,今年来,辖区内可防性盗窃、抢夺案件分别下降6%、5%,宁阳县公安局东庄派出所辖区内盗窃、抢劫等可防性案件实现零发案。(郭广生 许振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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