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多次实施诈骗活动。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瞿莉诈骗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30日,被告人瞿莉以为单位集资、为其兄瞿某做工程筹集资金、入股湖南省龙山县某搅拌厂以及开办、经营服装厂等需要大量资金为幌子,以月息3%-1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多次实施诈骗活动,先后骗取石某某、徐某某、石某、高某某等85 人共计3907.85万元。同时,骗取黔江区银座村镇银行贷款20万元。瞿莉将诈骗所得用于网络赌博、购买小车、购买房产以及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至案发时,尚有2379.769万元未归还。
鉴于案情重大、证据材料较多,审判人员在开庭前召集被告人、辩护人和公诉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进行了证据展示。庭审中,被告人瞿莉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控辩双方主要围绕案件定性及量刑情节等问题展开辩论。整个庭审持续了近五个多小时。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徐伟)
·记重庆潼南法院法官王大才抗洪救灾事迹
·重庆20项措施夯实人民法庭工作基础
·重庆首届年度律师大奖揭晓
·重庆五中院建设学习型法院
·重庆召开司法警察工作会议
·重庆闹市区上演警民合力擒贼感人一幕
·重庆闹市区上演警民合力擒贼感人一幕
·雷霆出击重庆打掉制售假发票团伙
·重庆潼南:抗洪救灾力护群众平安
·重庆黔江法院"1+3+7"设立干警教学培养模式
·重庆梁平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深入基层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