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全林
对话背景
2006年以来,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切入点,在机制健全、载体创新、领域拓展和考核监督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了审判业务、司法政务的全面公开。去年年底,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前奏曲:硬软件全部着陆
法周刊:200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而阆中法院在此之前就已着手司法公开方面的工作,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李全林:司法公开是个大趋势,全国法院自上而下也一直在做一些尝试。我们之所以重视司法公开工作,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一是阆中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在古城保护、工业园区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中,一些矛盾凸现,“关起门来搞审判”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二是信访案件居高不下,当事人冲撞法院时有发生,说明老百姓参与司法活动的机会不多,法院司法透明度不高,人民群众期待阳光司法的渴求愈加强烈。
在这种情况下,我院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重要切入点,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开渠道,老百姓时时可以见证庭审工作、社会高度关注司法民生工作、案案经得起检验的司法公开之路逐步铺开。
法周刊:有人说“司法公开就是一句口号”而已,您怎么看这句话?
李全林:刚刚提司法公开这个概念的时候,尽管我们在电视台和报纸上做了大量的宣传,但很多老百姓认为法院是在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法院举行公开日活动,参加的人寥寥无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从硬软件上进行了落实。
硬件上,我们建成了科技法庭,启用了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笔录等进行当庭展示;建立了立案、审理和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和电子诉讼档案系统,当事人可自主查询相关信息;开设了法院门户网站,网站目前上传各类信息3700余条,点击量超过50万人次。
软件上,我们开设了《古城法苑》、《法官沙龙》等栏目,设置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官民情联络点等,广泛开展司法服务民生和司法宣传活动,群众看到了法院的主动意识,也就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复重奏:广角镜全面铺开
法周刊:你们向公众公开哪些内容?
李全林:公开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
拓展深度。《意见》规定,除坚持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六个方面外,干警的工作信息、工作业绩以及各庭室案件审理执行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也应纳入司法公开范围。
拓宽广度。《意见》对司法公开的对象进行了明确,一是案件当事人;二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是新闻媒体;四是普通大众及网民。我院坚持“天天都是开放日”、“案案都在阳光下”的工作思路,确保社会与法院保持“零距离”。
依法公开。《意见》规定,依法能够公开的要全部公开,不能公开的必须充分说明理由和法律规定。比如,我们规定了庭审公开制度,对于适宜向社会公开审判的案件,庭审过程可以全程公开,但案件的合议、研究等情况,就不可全部公开;涉未成年人案件、涉商业秘密、国家机密案件等也不能公开。
法周刊:你们的司法公开主要有哪些形式呢?
李全林:去年年底,经党组研究,我们在全院倡导“阳光行动”,进一步延伸司法公开的触角,确保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
一是阳光课堂。我院与城区三所中学联合,开设了“阳光课堂”,将涉未成年人案件放到“阳光课堂”审理,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又让孩子们对法院有了更真切地认识,主动参与意识显著增强。
二是阳光快报。我院创办了《阳光快报》专栏,除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法院、了解法院审执工作外,还用短信、信笺、一句话新闻播报等形式,坚持每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公开本周法院重大案件及重点决策,用代表、委员和群众的阳光监督来约束和规范司法行为。
三是阳光通道。除坚持立案公开等6大版块45个小项公开制度外,我院还开设了“阳光通道”,确保群众时时能近距离接触法院工作。
在法院内部,群众通过安检,凭有效证件登记后,可以参观法院、查阅相关档案等等;在法院外部,凡属于法定公开的范围,我们都会及时公布在网站上,供群众查询了解;针对外地群众,我们还开设了网络通道,凡是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或法院审执工作的,都可以通过法院邮箱或QQ进行预约。
高强音:精雕琢全时监督
法周刊:法律文书可能会出现瑕疵,这样的文书晒到网上可能会影响群众对法院的评价。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文书是否应该有选择性地公开?
李全林:要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就必须公开所有法律文书。精挑细选的公开不是公开,因为需要群众监督的并不是那些优秀的裁判文书,而恰恰是那些上不得台面的法律文书。
当好一个法官,写好法律文书是最基本的要求。年初,党组要求,分管副院长与庭长、法官层层签订案件质量评查责任书,凡因裁判文书出错而影响司法公正的,一律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后给予严肃处理。每月,上级法院都会对辖区法院的案件进行抽查,我院没有一起文书出错的现象。
在我看来,只要法官坚持公正裁判,在法律文书拟写时细加推敲,然后经庭长、分管领导、新闻发布者层层把关,法律文书的全面公开是没有难度的。
法周刊:您不担心“舆论左右审判”这句话吗?
李全林:到阆中法院上任第一天起,我就告诉全院干警,“到你退休的时候,你可以自豪地说,我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受得住历史的考验,那你的职业生涯就是成功的”。
舆论与司法公开公正绝对不是对立关系,所谓的“舆论左右审判”,考验的一定是法院裁判文书本身是否真正经受得起历史的考验。
司法应与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近年来,我们坚持重大案件邀请媒体旁听、媒体关注案件积极回应的工作方法,赢得了媒体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媒体对法院工作宣传报道达300余次,在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下,我院无一起重大信访案件发生,推动了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良性运转。(记者 聂敏宁 通讯员 赵英颖)
·云南高院院长:努力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期待
·青海省格尔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 推进司法公开不遗余力
·司法公开和公正是对每一个案件的追求
·司法公开机制价值定位与路径选择
·湖北高院请进社会意见“会诊”司法公开
·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锡山法院开启全国首家司法公开窗口
·重庆二中院丰富司法公开渠道
·江苏淮阴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包头九原:积极推进司法公开